“封窗尺寸差了几厘米,押金就被扣了几个月。”近日,商洛市商州区商户黄先生通过《问政陕西》平台反映,其在江山臻境三期小区完成封窗施工后,金地丹江雅园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以“未按统一标准施工”为由,扣留押金数月不予退还。黄先生称,施工并无质量问题,仅因“尺寸悬殊厘米”,导致经营周转困难、生存压力加剧。“市场竞争激烈,我们小微商户本就艰难,恳请有关部门严查。”
黄先生提供商州区江山臻境三期小区封窗施工图
3月23日,《问政陕西》栏目向商州区人民政府转达了群众反映的情况。4月9日,商州区政府回应称,已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处置。
经区住建局核查,金地丹江雅园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为江山臻境三期物业服务主体。2026年1月15日,物业巡查发现该户未按小区统一标准施工。依据《商洛市县城建设管理导则(试行)》《商洛市中心城区城市风貌控制导则(试行)》及小区管理规定,建筑外立面需统一规范管理。现场核查确认,黄先生施工的封窗存在窗型、样式、外观与小区整体样式不符的问题,并非其反映的“无违规情形”,物业因此暂未退还押金。
经协调督促,3月23日,黄先生已按小区统一标准完成整改。物业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了封窗押金。区住建局同时要求物业企业强化与商户、业主的施工标准提前告知与沟通解释,妥善化解分歧。黄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问题已妥善解决。
商州区政府表示,将以此次问题为契机,由区住建局牵头,加强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企业的监管指导,督促物业严格依规管理,提前做好施工标准宣传告知,从源头上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政简评
一把卷尺的“厘米误差”,折射出规则刚性与商户权益之间的张力。物业为维护小区外立面统一而制定施工标准并收取押金,本属正常管理。但标准未提前清晰告知、扣款理由仅以“尺寸悬殊”概括,导致双方认知存在信息差:物业认为“尺寸不符即违规”,商户则认为“不影响安全就不算违规”。值得充分肯定的是,商州区政府没有止步于“押金已退”,而是明确要求物业强化事前告知,并部署全区排查规范。这种从“解决一件事”到“规范一类事”的治理思维,正是此类矛盾得以妥善解决的关键所在。商户整改达标后押金及时退还,规则得以执行,权益亦获保障。
执行可以有刚性,更应有温度。让标准在施工前被看见、被理解,方能避免事后纠纷。推动从“事后纠偏”走向“事前明规”,让规则与民生同频共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