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递驿站终于搬走了,这下睡觉都踏实了。”4月15日,西安市灞桥区洪庆街道某小区业主冯先生,心里一块大石头总算落地。经过社区、物业多方协调,他家居民楼一楼扰民许久的快递驿站正式迁址,久违的安静与安心,终于回归小区日常。
如今快递早已融入千家万户,开进居民楼的快递驿站是解决快递最后一米配送难题的便民设施。随手可取、免费存放、大件上门,便利看得见、摸得着,深受上班族、老年人欢迎。
可便利的背后,噪声不断、通道堵塞、住宅私自改成经营场所等问题接连出现,邻里矛盾越来越突出,跨部门监管难的痛点也日益明显。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强调:城市发展既要抓好发展,又要抓好治理。一边是生活便利,一边是居住安宁,民生服务该如何找到平衡?快递驿站怎样才能做到便民不扰民?
近日,记者深入西安市灞桥区、新城区、莲湖区、高新区等地的20余个小区,走访主管部门、咨询法律专家、对话居民与驿站经营者,展开调查。
便利背后藏隐患?小区业主吐槽驿站各种糟心事
“快递柜满了还会超时收费,有了楼下的驿站,晚回家也能取件,大件快递还能帮忙送到家门口。”4月16日,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某公寓居民李丽真切地道出了快递驿站带来的便利。
记者走访发现,在西安市人口密集的城市社区,快递驿站的便民价值被不少居民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尤其是对于老年人、上班族等群体而言,回家走到楼下顺便取个快递,有效弥补了传统快递配送的短板,成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便民设施。
数据显示,我国快递业务量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2025年全国快递业务量突破1200亿件,末端配送压力持续加大,而居民楼底层的驿站凭借“全天候保管、免费存放、大件协助”等优势,快速填补了传统快递柜容量有限、超时收费、无法存放大件及生鲜物品等服务空白,成为末端配送的重要补充。
然而,这份便民红利的背后,不少居民也道出了难以言说的烦恼,驿站引发的各类乱象,逐渐成为邻里之间的“烦心事”“揪心事”。

“我们楼底下的驿站,看着方便,其实特别扰民。”新城区公园南路一小区居住于二楼的刘女士向记者表示,驿站就开设在她家楼下,每天快递三轮车进进出出,装卸包裹的碰撞声、快递员的吆喝声从早到晚不停歇,“有时候周末想睡个懒觉,都被硬生生吵醒。”
“单元门频繁被取件人群磕碰,坏了修、修了坏。”“每到晚上6点至8点取件高峰期,单元门口全是排队取件的人,我们正常进出都很困难。”浐灞某大型小区的业主们纷纷向记者抱怨。
老旧小区问题则更为突出。家住西安市莲湖区星火路一老旧小区的王阿姨,在享受驿站便利的同时,也有着同样的困扰。4月6日,记者在实地看到,该小区不仅缺乏监控等安防设施,甚至连巡逻安保人员都严重不足。
“老旧小区本身安防设施就落后,驿站引来很多外来人员,没有登记制度,陌生人随便就能进单元楼,我们心里总觉得不踏实,生怕家里丢东西。”“货物全堆在楼道里,一方面影响出行,另一方面全是纸箱子包装,也有消防安全隐患。”走访中,居民们的吐槽声此起彼伏。
记者调研发现,除上述问题外,居民楼驿站还存在人员管理混乱、消防安全隐患突出、快递保管服务不到位等诸多问题,这些乱象不仅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更加剧了邻里矛盾与安全风险,成为社区治理的“堵点”。
为啥偏爱开在居民楼?找寻乱象症结是关键
经过近半个月的走访,记者梳理发现,居民楼快递驿站乱象的症结,主要集中在成本驱动与“居改非”违规两大方面,再加上监管层面的协同不足,导致快递驿站成为“闹心事”。
“成本太高,实在承担不起临街门面的租金。”浐灞某小区底层快递驿站一位经营者张某向记者坦言,成本驱动是在居民楼内开设快递驿站的核心原因。

张某向记者算了一笔账:小区外的临街门面房,每平方米租金约80元,一般快递驿站需60至100平方米,每月租金超过5000元;而居民楼内100平方米的住房,每月租金仅需2000多元,成本大幅降低。张某说:“当前驿站盈利水平有限,主要靠快递代派、代收赚取微薄佣金,根本无法承担临街门面的高额租金,这也是我们仍坚持在居民楼内经营的主要原因。”
更值得关注的是,记者了解到,不少居民楼内的驿站虽持有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快递末端网点备案回执,但经营场所的房屋性质为“居住用房”。
记者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得知,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未经同意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备案不等于合法,二者不能混淆。”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慕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根据《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暂行规定》,开办者需向邮政管理机构办理备案。该备案本质上是邮政管理部门对快递服务末端环节进行行政监管的告知性措施,核心作用是明确网点的经营主体、服务范围,便于监管部门掌握行业动态、规范快递服务流程,并不涉及对经营场所房屋用途的审核。她进一步解释,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必须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否则即便取得快递末端网点备案,其经营行为也存在合法性瑕疵。
记者随后走访了灞桥区、新城区等辖区的行政审批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居民楼驿站是否经过有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目前缺乏明确的核查依据和可操作的验证流程,难以准确考证。
司法实践中,已有相关案例给出明确指引。此前,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曾审理一起相关民事案件,23名小区业主起诉居民楼内快递驿站经营者,主张其未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擅自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产生的噪声、人员杂乱等问题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法院最终判决经营者停止违规经营、恢复房屋住宅用途。
而灞桥区的冯先生和小区业主,也正是借鉴此类案例,持续向社区和物业反映问题,最终推动驿站完成迁址,解决了困扰已久的难题。
监管层面的难点,进一步加剧了违规驿站的整治难度。记者从邮政管理部门了解到,目前快递末端网点备案主要通过线上提交材料完成,审核重点集中在服务资质、人员配置等方面,对经营场所的实际用途、现场环境等线下核查力度不足,部分经营者存在“线上备案照片与实际经营状况不符”的情况,导致违规“居改非”驿站得以蒙混过关。
今年3月底,西安市邮政管理局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快递末端网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快递末端网点管理提升工作会议,要求规范快递末端网点运营,签订合规经营承诺书,但部分驿站经营者并未严格落实。
便民不扰民,以法治化治理实现最优解
“居民楼驿站的各类乱象,本质上是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与末端物流发展需求不匹配、法律条款落地不到位所致。”4月17日,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长文昕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破解驿站扰民、违规经营等难题,核心是依托法治思维和方式,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规范监管流程、强化责任落实,构建“立法引领、部门监管、社区牵头、物业落实、经营者自律”的多元共治法治化体系,让驿站运营有法可依、监管有法必依、整治有章可循。

目前,西安乃至陕西尚未出台居民楼快递驿站专项法规,实践中统一适用民法典住宅改商用相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对违规将住宅改为驿站经营的行为,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规范驿站经营。
国内多个城市已通过完善地方立法、强化法治执行,探索出可复制、可推广的驿站法治化管理经验,为西安提升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规范居民楼驿站管理提供了有益借鉴。2026年3月通过的《广东省快递条例》,从地方立法层面为快递末端设施建设与管理提供法治保障,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快递末端设施纳入公共服务配套,统筹规划建设。长文昕娉补充说:“该条例从源头破解‘居改非’合规难题,划定各方职责边界,推动驿站管理从‘被动整治’转向‘主动规范’,实现末端物流与社区治理良性互动。”
除了地方立法引领,基层治理实践也有可借鉴之处。嘉兴市南湖区新嘉街道则将驿站管理纳入社区综合治理框架,联动物业推出免费“快递送上门”服务,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快递暂行条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组建专职配送队伍,覆盖8个小区、3200余户居民,有效化解驿站与居民生活的矛盾。
在学习外地经验之余,西安本地也正在积极探索居民楼内快递驿站法治化治理路径。灞桥区十里铺街道某小区物业经理郑先生表示,物业公司依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小区规约,将驿站运营规范、违规处置方式纳入物业服务合同,每日安排专人巡查,排查电动车违规存放、包裹占用消防通道等隐患,对违规行为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上报;同时张贴管理须知,规范驿站人员登记、包裹堆放和噪声控制,畅通居民诉求渠道。
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柳阳介绍,公安部门将严格落实驿站物品检视“三个100%”制度,依据《快递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查处违规行为,联合社区、物业、快递驿站及其相关管理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督促完善人员登记和快递保管制度,保障居民人身财产安全。

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慕丽结合司法实践为居民维权支招:若驿站未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擅自“居改非”,居民可依据民法典向社区、物业反映要求整改,整改无效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诉求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同时提醒居民理性维权,避免过激行为。
长文昕娉结合各地实践和西安实际提出系统性建议,强调治理驿站不可“一刀切”,需兼顾便民与规范。一方面完善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强化线下核查,严查违规“居改非”和虚假备案;另一方面加大合规驿站扶持力度,借鉴外地经验探索集约化配送模式,推动社区、物业、经营者、居民形成共治合力,实现“便民不扰民、安全有保障”。(记者 梁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