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陕西省司法行政系统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在西安召开。会议围绕审查标准、纠错机制、审查实效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入交流,为全省备案审查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明确路径、凝聚共识。
什么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通俗地讲,就是对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类文件规定进行事后监督。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都必须经过报送备案和依法审查两道程序。
■ 提升审查质效 因地制宜实施
2025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应审尽审、从严把关。
省司法厅在备案审查工作中推动从个案处置向系统治理深化,针对共性问题、典型情形,提炼形成指导意见,推动审查工作从零散应对向规范施治转变;推动省级政策查询平台与全省法规规章数据库互联互通,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政策查询渠道和监督路径;起草修订多项审查工作制度,调整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交流,持续提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水平。
在全省“一盘棋”推进各类审查工作的同时,各设区市也因地制宜、靶向施策,涌现出一批各具特色的工作亮点。
西安市针对备案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制发督查提醒函,督促指导制定机关规范整改;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情况通报,将程序性要求、问题短板、改进举措融入其中,推动制定机关对照检查、举一反三,取得了良好效果。
渭南市以具体问题文件为切入点,以点带面推进专项清理,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及时修改或废止存在问题的文件,形成了审查、纠错、清理的工作闭环,进一步延伸了备案审查链条,提升了审查实效。
汉中市健全完善备案登记、定期通报、意见反馈、问题整改四项制度,通过年度工作部署会、重点工作推进会、专项业务调度会持续研究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实时晾晒进展、通报问题,并采取网站巡查、实地督导、工作提醒等方式传导责任压力,审查工作质量明显提高。
■ 守护群众利益 护航企业发展
备案审查制度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防止文件规定影响群众合法权益。
省司法厅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发现,个别基层单位以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且文件内容违法减损公民合法权益。发现问题后,工作人员及时向有关市县司法局反馈,并责令该基层单位限期核查整改。
如果说守护群众合法权益体现了备案审查的民生温度,那么服务企业则彰显了这项制度的法治力度。
不久前,省司法厅收到了一企业负责人送来的感谢信,信中写道:“省司法厅主动作为、高效协调,指导地市对相关政策进行优化调整,既保障了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也为企业运营提供了更清晰的指引。此次政策完善,极大增强了企业深耕陕西市场的信心。”
企业的认可和肯定,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的生动体现。
近年来,省司法厅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审查人员走出办公室、走进企业,倾听企业声音、破解发展难题,用精准法治服务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针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司法厅审查工作人员多次赴企业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并加强对涉及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审查,督促文件起草部门(制定机关)充分听取企业意见。
“只有真正了解企业需求,才能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科学合理、务实管用,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让法治红利直达企业。”省司法厅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处工作人员表示。
此外,省司法厅还扎实开展涉民营经济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对与法律规定、原则、精神不符,妨碍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依法予以修改或废止,坚决破除市场准入壁垒,降低经营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让各类市场主体在法治框架内平等竞争、蓬勃发展。
■ 夯实队伍基础 凝聚监督合力
“每一条款都关乎法治尊严,不能有丝毫松懈。”这是省司法厅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处一位从事备案审查工作20多年的老党员常说的话。
备案审查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一支专业过硬的队伍,也离不开高效顺畅的协同机制。
近年来,省司法厅从内部队伍建设和外部协同联动两方面发力,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效能。
为了全面提升队伍专业素养,省司法厅举办了政府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备案审查专家、省委党校教授及实务工作者授课,深入讲解备案审查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与此同时,省司法厅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立备案审查协同联动机制,构建起行政机关层级监督与权力机关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真正实现“1+1>2”的监督效能。
“通过函件往来、专题会议等多种形式与省司法厅保持常态化沟通,可以有效促进备案审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典型问题高效解决,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人员表示,该联动机制以“分工协作、优势互补、闭环高效”为核心,在常态化联络、双重备案联动、审查会商、联合审查、能力提升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通过制度整合破解审查壁垒,以闭环协作提升监督质效。(记者 梁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