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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爆的“异宠”背后,藏着这些法律陷阱→

作者:王若歆 梁爽

近年来,国内“异宠”饲养热潮持续升温,消费市场不断拓展。《2025年中国宠物行业白皮书》显示,“异宠”市场规模近百亿元。但在这一现象背后,非法运输、随意弃养等乱象频发,有的甚至触碰法律红线。针对这些热点问题,记者特邀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解读。

嘉宾:

陕西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货运区派出所副所长 李思奇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律师 韩奇秀

记者:韩律师,饲养“异宠”需要符合哪些法律规定?

韩奇秀:“异宠”买卖过程中,首要注意“异宠”的种类,不能因追求个性化跨越法律边界。依据刑法相关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记者:弃养“异宠”可能引发哪些风险?将面临何种处罚?

韩奇秀:弃养行为可能引起民事、刑事、行政等多方面的法律风险。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丢弃外来物种的,将被责令限期捕回、找回,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生态保护被提到新高度。“异宠”带来的相关问题会给生态环境造成哪些影响?

韩奇秀:目前,我国已发现660多种外来入侵生物,部分“异宠”非法入境是外来物种入侵的主要方式之一,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中的3万多种动植物均被禁运、禁售。这些“异宠”一旦逃逸或被弃养,对本土生态系统的破坏极具隐蔽性和长期性:一方面,多数“异宠”在本土缺乏自然天敌,争夺本土物种的食物和生存空间,打破生态平衡;另一方面,部分“异宠”会携带外来病原微生物,不仅可能传染给本土动植物,引发疫病传播,还可能改变本土生态群落结构,破坏生态链的完整性。

记者:目前,我国货运渠道可运输的宠物范围有哪些?哪些属于禁运范畴?

李思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跨省运输活体动物必须持有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运输工具需符合防疫和卫生要求。国际运输规则更为严苛。在承运层面,国内航企普遍明确禁止托运猫、狗以外的“异宠”,国际物流企业则完全不承接活体动物运输业务。根据全国各机场查获“异宠”的情况分析,主要集中在爬行类、鸟类、两栖类和昆虫类。

记者:违规运输“异宠”会给公安监管工作带来哪些压力或风险?

李思奇:违规运输“异宠”的隐蔽性强,给监管带来了不小压力。一是“异宠”品类繁多,部分物种辨识度低,需要专业鉴定才能确认种类和保护级别;二是货运量巨大,逐件开箱查验不现实,只能依靠机检图像研判和重点布控,对监管人员的专业能力要求极高;三是违规手段不断翻新,监管技术和方式需要持续优化,才能跟上防控节奏。

记者:违规运输“异宠”触犯了哪些法律法规?

李思奇:违规运输“异宠”,本质上是违反野生动物保护、动植物检疫和生物安全相关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

记者:针对机场货运渠道的违规运输问题,公安机关采取了哪些具体监管举措?

李思奇:我们根据部署,安排开展为期三年的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知识宣传及民航物流渠道的日常检查力度,重点查验检疫合格证明、活体动物托运证明等许可文件;同时加强源头查验,优化机检流程,对申报内容存疑、图像异常的货物重点开箱查验,依托智能审图系统提升识别效率,走进货运企业、物流网点,普及动植物运输相关法律规定,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拒绝承运违规“异宠”。

(编辑:王若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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