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学校班主任,本应以身作则、教书育人,被告人王某某却利用家长及学校的信任,将代收的学费“收而不交”,私自侵吞三名学生的学费,以及一名学生的应退费用,合计人民币9万余元。

3月12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法庭经审理、评议后当庭宣判。
2025年,王某某在西安市新城区某培训中心担任班主任。期间,他利用代收学费、代办退费的职务便利,私自侵吞三名学生的学费,以及一名学生的应退费用,合计人民币9万余元,全部用于网络赌博等个人消费。
庭审庄严规范,程序严谨有序。法庭依法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详细调查案件事实,并就事实、证据及定罪量刑充分听取双方意见,保障诉讼权利。新城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单位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等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责令退缴违法所得,发还被害单位。宣判后,被告人王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法官说法:文化教育从业者应当以身作则,用高尚的品德、良好的行为引领学生,但本案被告人为满足私欲,无视家长与学校的信任,违反财务规定侵占款项,并全部用于赌博,最终无法收手,彻底走向犯罪道路。结合本案,在此有三点提醒:一是提醒广大群众,黄赌毒切记要远离,“上头”的快乐背后是无尽的深渊,并且近年来有多起网络诈骗案件均是披着“黄”“赌”的外衣,最终导致大额财产损失。二是提醒企事业单位,完善财务制度,织密监管措施,谨防有心之人利用制度漏洞违法犯罪。三是提醒社会群体,在涉及到大额转账时,一定要核查收款账户,尽可能将钱款转给公户,避免私人收款,以防财产损失。(陈杰钢 通讯员 张怡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