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法院:当日立案、当日协调、当日履行

作者:郭建军

自旬邑县法院“涉民生、涉小标的、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全面启动以来,执行局坚持以“如我在执”的理念,创新推行“快立快执”工作模式,力求用最短时间兑现胜诉权益。近日,一起标的额逾12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从立案到案款履行完毕,全程仅在一日之内完成,生动诠释了旬邑速度与司法温度。

某煤矿曾向某公司采购一车钢板网,双方结算后,煤矿尚欠货款209300元。经某公司多次催收无果,诉至法院。经旬邑县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某煤矿支付全部货款。判决生效后,煤矿仍未完全履行,截至2025年11月20日,尚有129300元未支付。某公司遂向旬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敏锐地意识到,此案关乎两家企业的切身利益。一方面,申请执行人某公司亟待回款维持经营;另一方面,被执行人某煤矿正处于生产期,简单的“一封了之”可能影响其正常运转,甚至波及职工生计。  

秉持着“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宗旨,执行干警没有采取传统的强硬措施,而是选择了一条更高效、更富智慧的路径:

立案后第一时间,执行干警同时联系双方企业负责人,阐明利害,并约定当日到院协商。在调解室内,法官并未急于施压,而是从“共渡难关、长远合作”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在法官的主持下,气氛从对抗转向务实。某煤矿坦诚目前资金周转存在压力,但愿意竭尽全力优先解决此案;某公司也感受到对方的诚意与困境。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某煤矿当场筹集120000元货款及执行费一次性支付,某公司则自愿放弃剩余9300元尾款,以示谅解。

当日下午,随着120000元案款全额汇入法院账户,这起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申请执行人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感慨:“没想到一天之内就能拿到钱,法院的效率超出了我们的预期!”(郭建军)                  

(编辑:赵秀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