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法院法警大队高效处置一起突发事件

作者:吉睿婷

12月18日10时许,一名当事人在蓝田县人民法院汤峪法庭用手机进行网络直播,并试图通过安检区域进入法庭内部。安检法警第一时间发现异常,立即依法予以制止,责令其停止拍摄行为,并迅速向法庭负责人及法警大队报告情况。

接报后,法警大队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院机关法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到达后,依法对当事人采取控制措施,责令其删除相关视频内容。随后,司法警察对当事人开展面对面普法教育,明确告知其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在法庭实施直播行为会干扰司法活动、损害司法权威,甚至存在泄露个人隐私和案件敏感信息的风险。同时,工作人员耐心引导当事人通过立案、信访接待、诉讼服务窗口等合法合规渠道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经教育,当事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和违法性,表示愿意配合并不再实施类似行为。整个处置过程依法依规、程序规范、处置得当,未对法庭正常工作造成影响。

处置完毕后,全体参勤法警又立即返回院机关完成一起涉及4名被告人的刑事庭审保障任务,从突发事件处置到刑事庭审保障做到了无缝衔接。

蓝田县法院法警大队将持续强化风险预判能力、应急处突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坚持严格执法与温情疏导相结合,为审判执行工作安全高效运行提供坚强有力的警务保障。(吉睿婷)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