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午,陕西省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在陕西省西安监狱召开听证会,对服刑罪犯张某某、孟某某是否符合减刑条件及罪犯符某某是否符合假释条件进行听证。
本次听证会邀请陕西广播电视台编导张荣、西安市碑林区太乙路街道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陈晓军、西安市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邓广生担任听证员,听证会由关中平原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章勇主持。
听证现场,西安监狱刑罚执行科民警详细介绍了张某某、孟某某在服刑期间的改造表现、涉案基本情况及减刑依据,办案检察官全面阐述了案件争议焦点、需要听证的事项,并发表了检察意见。在符某某假释案听证中,其家属到场参加听证,围绕罪犯假释后家庭经济保障、配合社区矫正监管等关键问题作出表态。
主持人在听证会上向旁听服刑人员以及列席人员进行了普法宣传,介绍了减刑、假释制度的立法目的和适用条件,鼓励服刑人员以刑期为学期,积极履行财产性判项,认真悔罪,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成为守法的合格公民。三位听证员围绕罪犯假释适用条件、改造成效真实性、社区矫正监管帮扶可行性等重点问题进行了提问,并出具了听证意见。听证员表示,通过听证深刻感受到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具体做法,让案件办理过程“看得见、摸得着”,彰显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让司法公正可感可触。
此次听证会的召开,是关中平原检察院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的生动写照,也是近年来该院持续推进“减假暂”案件听证制度常态化、规范化的缩影。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既保障了罪犯的合法权益,也增强了刑罚执行监督的公信力。(记者 高虎 通讯员 孙翌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