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传达贯彻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

作者:记者 高虎

12月1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研究贯彻措施。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贯通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届九次全会部署,依法全面履职、担当作为办案,深化“三有”争创、奋力追赶超越,为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定信心决心。深刻把握“十四五”时期陕西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心领神会“十五五”时期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服务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文化强省建设,保障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发展,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锚定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职能。认真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依法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促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助力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依法守护中华文脉,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当好生态环境检察卫士,坚决维护安全稳定,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强化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自觉融入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推动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促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陕西。要改进作风能力,锻造过硬队伍。全面一体落实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五个进一步到位”重要要求,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努力提升办案素养,着力锤炼优良作风,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陕西新篇章取得决定性进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省检察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二级巡视员,驻院纪检监察组,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会。(记者 高虎)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