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为家长开出“监护药方”

作者: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马冬蕾

“检察官您说得对,孩子就像刚发芽的种子,家庭就是他们成长的环境和土壤,犯错的孩子背后藏着的也许是问题家庭。”10月下旬,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如约接到了小刚(化名)母亲的电话,虽然已过考验期,小刚母亲仍保持着每月与检察官交流如何正确教育引导孩子的习惯。

家庭教育对未成年人的成长发展至关重要,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遭受犯罪侵害的背后,往往存在监护侵害、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等共性问题。2023年以来,临渭区检察院积极延伸检察触角,制发《督促监护令》20份,对50名监护不力的监护人进行训诫,强化对未成年人监护权的监督和干预,先后为2名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对30名未成年人家庭提供司法救助,倾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立足职能 督促家庭教育落地

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家庭监护问题,临渭区检察院制发20份《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落实职责。

在办理刘某抢劫案中,检察官发现刘某涉罪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其长期缺少父母陪伴,而且父母对刘某的管教方式十分简单粗暴。围绕这些监护问题,检察官对刘某父母进行了训诫,结合案件情况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课,并当场制发《督促监护令》,提出重点监护举措,督促刘某的监护人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为筑牢未成年被害人家庭防线,临渭区检察院针对未成年被害人家庭监护问题,制发10份《家庭教育重点提示清单》,引导监护人从转变教育理念、改变沟通方式等维度提升监护能力。同时,检察官联合司法社工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掌握被害人近况,指导监护人严格履行监护职责,避免未成年人再次受到伤害。该院还关心帮扶困境儿童,通过开展专项救助、优化机制建设、拓宽救助渠道、统筹协调内部、加强外部协作,不断拓展救助方式、突出救助效果。2023年以来,该院对困境儿童开展司法救助31人,及时发放司法救助金。

多措并举 加强监护人职责履行

临渭区检察院深入开展社会调查,将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状况全面纳入社会调查范畴,通过调查家庭教育模式、沟通方式、隔代教育影响等,准确评估家庭教育现状。该院将调查结果作为启动责令家庭教育指导、制发督促监护令、制定帮教措施的重要依据。

为优化家庭教育指导方式,临渭区检察院创新推出家庭教育重点提示清单、家庭教育小课堂等,以温情的语言唤起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帮助监护人改善教育方法,目前已向10名监护人制发,取得了良好效果。该院还加强与渭南市心理学会的合作,提升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理论基础。

针对前期社会调查和个案情况,临渭区检察院制定了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方案,提供“菜单式”家庭教育指导,提升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责任意识,矫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针对侵财案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该院要求其加强未成年人的生活保障,纠正未成年人的价值观偏差,引导杜绝违法犯罪行为。而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监护人,临渭区检察院指导其履行监护职责,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能力。

强化协作 净化家庭成长环境

发挥未检特色优势,临渭区检察院针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前移犯罪预防端口,构建“一书一令一课堂”工作模式,一体开展训诫、督促监护、家庭教育指导工作。针对涉罪未成年人,该院将家庭教育融入法定代理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社区矫正等司法保护全过程,提升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家庭教育质效。16岁的李某某犯盗窃罪后,临渭区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针对其面临家庭教育不当等问题,委托渭南市心理学会联合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探索创新考察帮教模式,有效帮助李某某回归家庭,改善了其家庭监护和教育环境。

临渭区检察院注重部门协作配合,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多发问题,提请召开全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席会,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14家单位签订《渭南市临渭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形成多部门参与的留守困境儿童综合保护格局。

该院还通过“线上+线下”法治进校园的方式,向学生及家长普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规,引导监护人树立法治观念、改善教育方法,同时深入校园举办法治讲座,将法治理念根植于未成年人内心。(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马冬蕾)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