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岭衔沃野,渭水育粮仓”,秦岭北麓连接的“关中粮仓”是保障区域粮食安全的核心命脉。作为跨区划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专门化司法力量,陕西省秦岭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以跨区协同为笔、以法治履职为墨,在广袤田垄间书写着“寸土不让护良田”的检察答卷。

跨区联动护粮安,织密全域保护网
秦岭北麓耕地分布跨越多区县行政边界,非法占地、跨界污染等问题曾因“权责不清”成为治理难题。秦岭北麓检察院立足跨区划管辖优势,打破行政壁垒,依托全省“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构建起“检察主导、跨区协同、多方联动”的粮食安全保护体系。
对内,与西安市鄠邑区、临潼区等区划检察院开展耕地保护专题协作,在省检察院直属分院统筹指导下,跨院抽调刑事、公益诉讼骨干组建专案组,实现线索互移、案件会商的无缝衔接;对外,联合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打造“行刑衔接”闭环,针对非法采砂、倾倒垃圾破坏耕地等行为开展联合巡查,通过协同办案解决10余件耕地破坏问题。联合相关单位共建“关中耕地保护示范基地”,集刑事惩治、公益诉讼、普法宣传于一体,让法治保护力量穿透行政边界。
司法办案保良田,精准惩治筑根基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破坏耕地就是触碰粮食安全红线。”秦岭北麓检察院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用精准司法守护耕地质量。2021年,秦岭北麓检察院在比对历年遥感影像图时发现涝峪河附近地块地貌异常,经实地勘查查明郭某等人非法租赁88亩土地(含60亩农用地)盗挖砂石并回填建筑垃圾,涉案矿产资源价值达650余万元。检察机关通过引导侦查固定证据链,以非法采矿罪、非法经营罪对6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最终促使其承担880余万元生态修复费用,涉案土地已逐步恢复耕种条件。
在王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针对当事人数次破坏农用地的行为,检察机关依法提出禁止令申请,获法院裁定支持。发出陕西省首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禁止令”。而在赵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检察机关创新践行“检察+碳汇”修复理念,促使其缴纳1万余元碳汇价值损害费用,承担全部生态修复责任。这些案件的办理,彰显了对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的零容忍态度。
全民共治守粮仓,法治理念入人心
“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的古训,在新时代有了新的法治内涵。粮食安全守护需要全民参与,秦岭北麓检察院通过“办案+普法”让法治意识扎根田间地头。
依托司法警示教育基地,检察机关联合当地政府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郭某非法采砂案、王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等典型案例,解读土地管理法、刑法中关于耕地保护的条款,依托全国土地保护日、粮食保护日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让群众明白“占田建房、毁田取砂皆违法”。立足案件办理,积极进行调研,撰写的《检察监督视角下耕地保护问题与对策的研究》被省级领导批示,推动耕地保护系统治理。
从秦岭脚下的每一寸耕地,到粮仓里的每一粒粮食,粮食安全从来不是孤立的守护任务。秦岭北麓检察院将持续以跨区管辖优势破解治理难题,用法治力量筑牢耕地红线,让“检察蓝”始终守护在“关中粮仓”的沃野之上,与群众携手共护子孙后代的“饭碗根基”。(记者 高虎 通讯员 李海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