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城区司法局举办校园法治教育专题活动

作者:黄新航 刘璐

为深入推进“法律进校园”工作,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10月20日,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主动下沉法律服务力量,走进辖区爱知中学举办校园法治教育专题活动。

此次活动以“预防校园欺凌 争做文明学生”为主题,全校4200余名师生通过网络直播形式集中观看专题法治讲座,凝聚起“拒绝欺凌,守护成长”的校园共识。

“同学们,你们知道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吗?遇到校园欺凌,你们知道如何正确应对吗?”活动伊始,新城区司法局普法宣讲团成员、解放门司法所所长和秋奎通过网络以互动提问开篇,点燃师生们的参与热情。不同于传统说教式宣讲,本次讲座立足青少年认知特点,采用“法律解读+案例剖析”的形式,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贴近校园生活的真实场景。

宣讲过程中,和秋奎在明确校园欺凌的法律定义后,详尽讲解了身体欺凌、言语欺凌、社交孤立、网络欺凌等欺凌类型,细致拆解每类行为的表现形式与法律边界。针对初中生群体容易混淆“玩笑”与“欺凌”的认知误区,对比了“同学间打闹”与“恶意推搡”的差异以及“正常调侃”与“辱骂嘲讽”的区别,让师生清晰掌握校园欺凌的判定标准。同时,结合3起真实案例,深入分析校园欺凌对受害者身心健康的长期伤害,以及施暴者需承担的民事赔偿、行政处分甚至刑事责任,用“身边事”警醒青少年。在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条款时,和秋奎明确指出:“校园欺凌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法律问题,实施欺凌者即便是未成年人,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还将影响未来升学、就业。”考虑到部分学生在遭遇欺凌时存在“不敢说、不会说”的困境,和秋奎特别设计了“自我保护实用指南”环节,用“保持冷静、及时报告、保留证据”的应对方法,为学生提供了可操作、易执行的应对方案,赢得了师生们的一致认可。学生们在课后交流环节纷纷表示:“坚决不做欺凌的‘旁观者’!”参与活动的班主任们也纷纷表示,普法讲座内容针对性极强,尤其是对“网络欺凌”的解读,填补了传统安全教育的空白,为后续班级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了专业指导。

此次新城区司法局与爱知中学的联动普法宣传,不仅让4200余名师生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更传递出全社会共同守护青少年成长的坚定决心。

据了解,新城区司法局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贯彻落实,以开展“法律进校园”系列活动为契机,深化与教育部门的协同合作,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的身心特点,定制更多个性化法治宣传课程。同时,开通“校园法治服务绿色通道”,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精准服务,真正让法治精神根植青少年心中,为辖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法治保护伞”。(记者 黄新航 通讯员 刘璐)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