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法官“传帮带”:六年心结终得解 司法温度暖人心

作者:宋雅 刘卓 白轶卓

“司法工作容不得半点懈怠,必须全身心投入。‘如我在诉’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应实实在在融入每一件案件的办理中。近年来,咱们庭里来了不少年轻同志,大家要多交流、勤学习,这样才能推动全庭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在西安市长安区引镇人民法庭的庭务会上,庭长王爱茹语重心长地对年轻干警说道。近日,她协助杜晓艳法官审理的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便成为她扎根基层法院三十年,以丰富经验助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的鲜活例证。

矛盾激化:六年积怨一朝爆发

“我们提供了物业服务,你不交物业费还有理了?”原告物业公司人员义愤填膺地质问。被告业主老董则满脸不屑地反驳:“你们就派两个老头收收垃圾、看看门,这也叫提供物业服务?看看人家其他物业是怎么做的!我们6年多不交物业费,就是因为没享受到应有的服务。这么多人都不交,你们不反思自身问题,还起诉我们业主,真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

原来,案涉小区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年久失修,缺乏维修。物业公司服务存在诸多瑕疵,小区卫生状况差、环境不佳,让业主们极为不满。部分业主集体抗议,拒绝缴纳物业费。而物业公司因收缴不上物业费,缺乏维修资金,服务质量进一步下降,如此便陷入了恶性循环。

由于矛盾积怨长达6年之久,庭审现场气氛剑拔弩张,双方吵得不可开交。主审法官杜晓艳在征求双方意见,得知均不同意调解后,依法在法定时限内作出了判决。

判决之后:心结未解愁难消

“杜法官,你判了就判了,但我可不服气!”离开法庭时,被告老董生气地撂下一句话,愤然夺门而出。望着老董气呼呼的背影,杜晓艳法官站在法庭门口,无奈地叹了口气:“庭审中我征求了双方意见,他们都不同意调解我才判的啊!这案子看似结了,但事情还没解决,唉……”

“晓艳,别灰心。”跟着出来的庭长王爱茹拍了拍她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小小的物业合同纠纷,其实关乎着大民生。这个小区是老旧小区,业主众多,一个案件处理得好不好,可能会影响后续一系列案件的结果。所以,咱们处理这类案件一定要慎之又慎。庭审中不接受调解很正常,毕竟大家都在气头上。要不,咱们换个环境试试?”

再度调解:用心用情破僵局

综合对该小区实地调查的结果以及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考虑到双方情绪对立严重,王爱茹法官决定和杜晓艳法官一同在下班后,再次对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老董,我是引镇法庭的庭长王爱茹。那天我看你离开法庭时脸色不太好,这会儿身体咋样了?你们当天在庭上都比较激动,可能说的都是气话。现在案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要不咱们换个时间、换个地点,等会儿下班后我再给你们双方做个调解,你有时间吗?”王爱茹法官拨通了老董的电话。

电话那头,老董说道:“那天开庭确实让人生气。不过回来我想了想,要是对方也同意调解,那我们也行。这几天我身体不太好,要是调解,让我女儿去吧,她能全权代表我的意思。”

为了方便双方当事人,王爱茹法官和杜晓艳法官将调解地点定在了长安区韦曲街道的路边。下班后,两位法官分别与双方耐心沟通,详细释法明理。原告物业公司认识到了自身在提供物业服务上的不足,承诺今后将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并同意为被告减免部分物业费。

被告的女儿在感受到原告的诚意后,电话征求了父亲的意见,最终同意缴纳相关物业费用。伴着悄然降临的夜色,这个在原、被告双方之间长达六年的“心结”终于解开了。

令人欣慰的是,由于此次案件处理得当,后期牵涉该小区的多个物业合同纠纷都以该案结果为基础,在法官的主持下逐一平稳地调解解决。

“不要轻易放弃任何一个解决问题的机会。”这是王爱茹法官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她常对年轻法官说:“咱们在法庭工作,身处直面群众的第一线,绝不能只坐在办公室里、法庭上,要迈开步子,甩开膀子、探出路子,练就铁脚板,锤炼真本领。对于有实际困难和对司法程序有畏难情绪的当事人,不妨亲自去他们家里一趟,亲眼看看、实地感受一下,最后再试一试,可能就会有不一样的结果。”

正是这种言传身教,让法庭的年轻法官干警深受影响。他们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那一抹“法徽金”,在田间、在地头、在街道边,不断传递着司法的力度与温度……(记者 宋雅 通讯员 刘卓 白轶卓)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