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可以用明火 预制菜更要讲明白

作者:记者 魏鑫 见习记者 毛佳念

“商场里没有明火,这种说法是真的还是假的?”“消防法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啊?”“有没有人能专业角度解读一下啊?困惑!”面对大家的疑问,让我们来看看消防法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并未明确禁止商场内餐饮场所使用明火,但前提是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要求。

根据《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规定,餐饮场所严禁使用液化石油,例如日常生活中的煤气罐和卡式炉气瓶;若要使用天然气必须采用管道供气;用餐区域不得使用明火加工食品。

简而言之,商场内是允许使用明火的,但燃料种类、供气方式、作业区域都必须要遵守相应的消防规定。

即使现在大型商场都接通了天然气管道,但基于安全考虑,许多商场餐饮店还是选择用电磁炉等电能加热设备。在这样的现实条件下,“预制菜”就成了一个大家绕不开的话题。

那么大家对“预制菜”是怎样的看法呢?

“我不太能接受‘预制菜’,而且如果是‘预制菜’的话,那么它的价格就应该下来,毕竟预制的方式商家节约了很多成本。”

“我不喜欢,感觉新鲜度不行。”

“一半一半吧,但前提是必须告知我。”

......

据网络统计,大家对“预制菜”最关心的还是卫生健康问题以及是否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

在这一问题上,安徽一家快餐连锁品牌的做法,很值得推广。

这家餐厅,在每道菜品后都分别用绿、黄、红色的色标注明,绿色代表餐厅现做,黄色代表半预制,红色代表复热预制。这种敞亮的做法,充分尊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让大家能够明明白白选择,真正做到让阳光洒进后厨。(记者 魏鑫 见习记者 毛佳念)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