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多区同步发布通告:全域全时段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违者最高罚10万元

作者:陈杰钢

近日,西安市高新区、经开区、鄠邑区、高陵区相继发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明确辖区内实施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措施,旨在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共安全,防范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相关规定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一、统一禁售禁放范围及时限

高新区:自通告颁布之日(2025年7月30日)起,管辖范围内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经开区:自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8月18日)起,全域、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鄠邑区:自通告发布之日(2025年8月30日)起,自管区全区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高陵区:自2025年8月27日起,行政区域内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明确违规行为处罚标准

1.个人燃放违规:在禁售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2.非法经营违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

3.携带/邮寄违规: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邮寄、夹带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没收物品,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4.其他严重违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5.相关主体责任:经开区、鄠邑区明确,物业服务组织、酒店宾馆经营者未劝阻、报告违规燃放行为并造成事实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

三、举报渠道与奖励机制

多区均鼓励公众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受理部门将及时核查反馈,部分区域还设置举报奖励:

高新区:公安分局029-86753998;应急管理局029-81131111;生态环境局029-88311318。

经开区:应急管理局029-86515409;公安分局029-86757300;生态委办029-86524176。

鄠邑区:非法运输/储存/燃放举报(公安分局029-84810110);非法生产/销售举报(应急管理局029-84882229),查实后分别奖励300元、1000元。

高陵区:应急管理局029-86917200;公安分局029-86759700。

四、多方协同落实管控

通告要求,各街办、园区落实属地责任,及时制止违规行为;生态环境、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委会、物业服务组织等需配合做好禁售禁放宣传与管理工作,共同维护公共安全与生态环境。(陈杰钢)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