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名6岁女童被吸入泳池排水口不幸溺亡。事后,其家属认为酒店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理应承担责任。酒店方则回应:泳池与酒店分属两个公司,对具体情况并不清楚。那么,如何判定经营者与监护人之间的责任?受害者家庭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维护自身权利?本期访谈特邀两位嘉宾进行深入解读。
嘉宾: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法官 徐燕
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苏欣
问:当受害者是缺乏风险认知能力的儿童时,法院应当如何判定经营者和监护人之间的责任?
徐燕:在泳池事件中,如果泳池经营者存在排水口塑料盖网严重脆化、监控设备未启用、现场无救生员值守、施救人员缺乏专业知识等问题,明显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监护人对儿童也负有监护职责。如果监护人在当时的情况下没有尽到合理的照管义务,法院也会认定监护人存在一定过错。
问:当起诉对象包括温泉负责人、设备供应商或旅行社时,法院应当如何厘清各主体之间的责任?
徐燕:温泉负责人作为场所直接管理者,若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履行,需要担责;设备供应商如果提供的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与事故的发生有因果关系,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旅行社若在推荐该场所时,存在不实宣传、未核实安全资质等情况,同样需承担相应责任。法院会依据各方的过错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的因果关系紧密程度来具体划分责任。
问:作为法官,您对此有哪些法律层面的安全建议?若是遇到了类似事件,受害者家庭可以通过哪些方式维护自身权利?
徐燕:家长在带孩子去公共场所时,务必时刻保持警惕,密切关注孩子的动向,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公共场所使用者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观察场所内的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管理方反映。
若遭遇类似事件,受害者家庭首先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监控视频、医院诊断证明、与相关责任方沟通的记录等。同时,要明确责任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向合适的对象索赔。可以先尝试与责任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及时寻求专业人士帮助,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接下来我们邀请到了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苏欣律师深入解读相关条例。
问:在这起事件中,酒店、旅行社和温泉运营方各自会承担怎样的责任?
苏欣:应从以下方面划分责任。
民事赔偿责任:酒店、旅行社及温泉经营方都有可能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案涉三方对旅游者均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一方可能被认定为责任的承担方。与此同时,我们仍不能忽略家长作为儿童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否则也可能因未履行监护职责而承担部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责任方由相关部门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罚款等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相关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可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等。
问:家属可以向责任方主张的赔偿有哪些?
苏欣:因本次事故导致当事人抢救无效死亡,家属可依法主张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毛佳念 赵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