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碑林大队发布,关于交通违法行为采集点位的公示,为了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现决定自2025年8月25日零时起启用(含重新启用)以下监控抓拍设备,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凡在上述路段,违规停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记者 惠亚洲 通讯员彭建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