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浐灞湿地,4700亩水域倒映出西北罕见的江南景致;向南远眺,秦岭层峦叠嶂间,古树年轮镌刻着中华文明的生态密码;一路向北,石川河清波潋滟,百余种鸟类掠水而过……多年来,为守护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留住清水绿岸、鱼翔浅底,西安市检察机关践行“两山”理念,构筑起“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生态司法屏障。
生态环境案件涉及动植物、矿产资源、生态修复等多领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对办案人员的专业化能力和融合履职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实践中,西安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司法智慧与生态规律的结合,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一体推进检察业务与人才梯队建设,以回应人民群众对美丽中国的更高期待。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设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文物保护、城市生态环境保护4个专业化办案团队,进一步细化制度、强化建设。其中1起案件被省检察院和省法院联合评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相关案例分析还发表于《中国检察官》杂志。

灞桥区人民检察院组建“白鹿青绿”专业化办案团队,办理古柳虫害防治公益诉讼案,让飘摇的垂柳重焕生机、再展绿姿。
鄠邑区人民检察院成立“诗画鄠邑·山水检察”专业化办案团队,其办理的全省首例秦岭保护区内非法采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涓流汇聚成江河,星火汇聚可燎原。全市检察机关共成立14个生态环境专业化办案团队,集中统一履行生态环境“四大检察”职能,为高质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筑牢根基。
绿色是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2020年6月,某公司因修建西安市某高速公路项目需用地倒土,寻找弃土场后,于同年7月起在该地块倾倒渣土及建筑垃圾,造成近22亩耕地被含固体废物的杂土压占,严重毁坏种植条件,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2年5月,自然资源部门发现长安区某村土地被违法占用问题,将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24年3月,长安区检察院履职中发现耕地受损可能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遂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办案团队查明耕地资源严重受损后,向某街道办事处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采取有效措施清理耕地被侵占倾倒的建筑垃圾;同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收到建议后,行政机关高度重视,与涉案企业共同制定修复方案。经核查,相关行政机关已依法组织对涉案土地进行清运复耕,对该公司占用耕地倾倒渣土行为立案查处。目前,涉案土地上的弃土已全部清运,土壤环境质量经鉴定符合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要求。
这正是检察机关践行高质效办案的生动写照。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以“司法之盾”守护“生态之基”,用实际行动证明法治是绿水青山最坚实的守护者,每一份检察力量都留下了铿锵的履职印记。
与此同时,全市检察机关持续深化数据融合、推进模型创新、强化场景应用,以数智赋能检察监督,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依托农村污水处置模型,组织两级院调取全市农村污水处置设施台账,走访摸排368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制发检察建议17件;借助危险废物监督模型,摸排全市91家检测机构,已发现问题线索14件。

2024年,全市共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317件,其中13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西安市检察院诉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走私珍贵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起诉书,还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法律文书。
党的十八大以来,“两山”理念凝聚起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践行绿色发展的广泛共识与行动自觉。西安市检察机关通过专项活动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建设美丽西安贡献检察力量。

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全市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相关工作,构建起从一到六的“六位一体”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体系,创新适应新时代的法律监督机制,为秦岭生态保护提供“西安检察方案”。鄠邑区检察院督促整治秦岭太平河河道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蓝田县检察院、秦岭北麓检察院督促整治违法违规堆放洞渣行政公益诉讼案,鄠邑区检察院诉葛某等11人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涉秦岭案件,均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方面,扎实开展检察基层行活动,持续加大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力度。2022年以来,全市在秦岭生态保护、河湖生态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涉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域,共立案718件,办理诉前程序67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

在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共办理涉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公益诉讼案件12件,制发检察建议3件;针对高标准农田“非粮化”问题立案2件,制发检察建议2件。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将聚力高质效案件办理,确保办案数量与质量平衡发展;推动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实质高效运行;抓好生态环境专项活动和重点工作,提升品牌影响力,以检察之力绘就“绿水无弦万古琴”的锦绣山河图、“一水护田将绿绕”的田园栖居图、“桃花流水鳜鱼肥”的生态富村图。(陈杰钢 通讯员 付健 李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