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工作情况如何?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

作者:惠亚洲

7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围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养老服务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出席。

现场11位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提出问题向有关单位进行询问。省发改委、教育厅、民政厅等10个单位负责人到会应询。

询问人:惠进才(省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

《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于2023年1月1日施行,《条例》是做好陕西养老事业的法治保障。请省民政厅介绍一下:对《条例》的贯彻实施采取了哪些措施,目前存在问题和下一步主要打算有哪些?

应询人:李智远(省民政厅厅长)

举办全省民政系统“一意见、一条例”培训班,约1.6万人参加线上培训。成立“一组八班”,将《条例》规定细化为70余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省政府发布省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6项,省级部门配套制定30余份政策文件。制定1项民政部行业标准、21项省级地方标准。建成养老机构944家,养老床位共计24万张,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正常运营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538家,农村互助幸福院9419家。新建老年助餐点4929个。连续开展六届养老护理员大赛,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17.6万人次。7人获得全国养老服务先进个人,55人获得省级表彰。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全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十四五”以来,累计下达19.9亿元支持养老服务工作。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13部门与纪委监察部门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明确3类22项突出问题,系统梳理消防安全、涉老诈骗等7项重点整改任务。

两年来,全省养老服务工作始终以《条例》为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宣传持续性不够,部分从业人员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不够深入,重形式、轻实效;相关部门落实《条例》合力还有待加强,信息共享不够及时、渠道不够畅通;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不够、金融支撑不足;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明显等问题依旧突出。下一步,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深刻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大意义,在宣传贯彻、沟通协调和重点难点问题推进方面下功夫。

询问人:刘建林(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鼓励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产业扶持政策,请问省发改委:在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总的打算有哪些?

应询人:王青峰(省发改委主任)

近年来,省发改委以“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引,结合人口变化趋势和区域发展需求,持续优化养老服务资源供给。省发改委编制出台了《陕西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明确“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发展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康养融合发展”等内容,并在专栏中提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省养老床位数由17.6万张(2020年末)增长至24.08万张,增幅达到36.82%,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由29.75%提升至5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网络扎紧织密,新建小区全部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由1861家增长至2944家,覆盖率达到90.5%,农村互助幸福院达到12179家覆盖73%的行政村。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逐年提高,“十四五”以来共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8.76亿元,支持63个养老项目建设,其中包括3个国有企业办养老项目(宝鸡市天健大健康医养项目、安康高新养老中心、咸阳市旬邑县养老服务康养中心)。共安排省级预算内基建投资5200万元,配套支持20个中央预算内投资养老项目建设。共发行养老领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33个,总投资36.35亿元,下达债券资金11.33亿元支持各类养老设施建设。

虽然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养老服务领域要素保障不够完善。现阶段在扶持养老产业投资、产业税收减免、养老企业融资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力度仍不足,导致部分企业参与热情不高。养老服务供给不足与结构性矛盾共存。总体来看,我省养老床位供给仍有不足,护理型床位占比不高。城乡区域发展不均衡,相较于城市农村地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缺口较大,且专业化服务供给薄弱。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未被充分激发。养老服务和适老产品生产以中小企业为主体,未形成产业规模和聚集效应。下一步,省发改委将立足职责职能,落实委党组“45111”工作矩阵的要求,发扬“冲锋在前、敢于担当、服务大局、能文能武”的陕西发改文化精神,持续完善政策供给,加大投入力度、大力发展银发经济。

询问人:王建利(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

推进医养结合是实现老年人“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的重要保障。目前,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养老机构设立和运行医疗单元难度大、成本高,医护人员就职意愿低,多数养老机构缺乏专业医疗服务能力。《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要求建立医养结合机制,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可提供居家医疗服务。请问省卫健委:在落实上是否已形成较为系统的工作计划安排,目前取得了哪些成效,还存在什么问题,下一步主要打算有哪些?

应询人:薛寒(省卫健委副主任)

今年2月,与省民政厅签署医养结合协调机制协议,建立部门联动、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合作事项清单,合力破解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两院共建”等年度10项重点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组建家庭医生团队13764个,将基本公卫项目经费人均补助标准的10%用于开展签约服务,优先将65岁及以上老年人作为重点签约对象。建设546家医养结合服务中心,连续两年为8.9万余名失能老年人上门提供健康管理、健康评估、健康服务和健康咨询。遴选14个县(区)开展家庭病床服务试点,稳步扩大家庭病床服务供给。全省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90.29%,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8.69%,高于国家指标4个百分点。率先在全国将老年健康促进五项行动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与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一体融合实施。全省152家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累计服务超8.1万人次。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阿尔茨海默病日以及节气健康宣传等活动,两年共组织义诊3272场次。

省医养结合工作取得一些积极成效,但仍存在服务供给不足、专业人员缺乏、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推动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着力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加强医养结合队伍建设和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水平。

询问人:井剑萍(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

随着老龄化程度加深,人们对居家养老社区服务有了越来越强烈的期盼。《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服务,加强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等为城乡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请省民政厅回答:我省针对居家养老助餐、医疗等服务需求统筹开展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大的方面有什么硬要求、硬措施?

应询人:李智远(省民政厅厅长)

全省加快构建区县、街道、社区相衔接的居家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宝鸡、咸阳等9市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地区,临渭区、扶风县入选国家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每月为经济困难家庭重度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发放200元养老服务补贴。累计下拨1.06亿元用于老年助餐“奖补”,新建老年助餐点近5000个,4527家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助餐服务,过去一年为140余万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遴选10个县(区)作为试点,促进各类服务资源高效整合。

养老服务还存在几个方面突出问题,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薄弱,还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多元供给不多、服务质量不高、市场活力不足、人员保障不强等问题。下阶段我们要围绕历史欠账的老问题、长期坚守的底线问题、发展推进中的新问题,以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内生动力,加快推进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用功着力。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养老服务消费季”活动,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切实把好事实事办好。二是积极开展“两院共建、五床联动、开门办院”试点工作,召开全省工作现场会,总结经验、推广全省。三是坚定不移持续推进老年助餐,确定“一年做示范、三年出成效、五年全覆盖”工作目标,持续完善落实政策措施、推动可持续运营,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四是指导各地积极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加强对评估数据审核把关。用好“智慧民政”信息平台,加强数据链接。五是规范兜底保障服务,完善特困供养、高龄补贴、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等制度,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提高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提高养老机构聘用人员薪资待遇。

询问人:崔荣华(在陕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

《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规定要求,人社部门需组织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定,引导用人单位健全和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挂钩机制,提高养老护理员的服务水平。请问省人社厅:在落实此规定上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目前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重点有什么打算?

应询人:陈晓东(省人社厅副厅长)

2023年以来,省人社厅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大规模政府补贴性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培训10.79万人次,培训总量排我省所有126个政府补贴性培训工种的第2位,培训后就业率达到37.62%。全省有107家企业和机构可以开展养老服务技能等级评价业务,2023年以来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3.17万人次,评价人数排我省所有开展819个工种评价的第3位、占全省评价总量的6.42%。

存在的问题:市场供给还不足、技能等级还不高和薪酬挂钩机制还不健全。下一步工作,将持续加大培训和就业服务力度,加强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和健全薪酬挂钩机制。

询问人:龚晓燕(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

《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请省医保局介绍一下:如何将医养结合机构有关医疗费用以及家庭病床服务纳入医保报销?下一步针对存在问题侧重有哪些打算?

应询人:权楠(省医保局副局长)

2023年与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正式运营3个月后即可提出定点申请,定点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截至目前,我省医养结合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数量已从2023年的87家增加至238家。稳妥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1年汉中市被确定为国家试点城市,制度覆盖参保人群37.42万人。

下一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决策部署,重点解决失能人员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保障问题,可满足部分家庭病床患者的医疗服务诉求。目前长护险制度将在全省全面铺开,我局将指导地市出台相关政策,根据前期摸底和基线调研结果初步拟制《实施方案》,指导确定经办机构、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及定点服务机构等,同步建立考核评价和监督管理机制。

询问人:郭小卫(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为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明确提出,鼓励高校、中职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目前,我省已推动部分院校试点开设养老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但整体规模与老龄化社会需求仍存在差距。社会各界关注教育部门在专业布局、招生培养等方面的具体举措。请问省教育厅:我省目前开设养老服务管理专业的院校数量及在校生规模如何?下一步工作有哪些成熟的计划安排?

应询人:申雪峰(省教育厅副厅长)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全省共有86所高校和中职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19个,专业布点185个,有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27个,共有在校生5万余人。主要聚焦建设养老服务专业体系、提升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质量和增强养老服务就业吸引力。鼓励学生考取养老护理员等职业资格证书,近3年有8700多名在校学生获得老年保健、养老护理员等职业资格证书或老年照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2025届相关专业毕业去向落实率76.66%,比去年同期提升近4个百分点。

下一步,我们将与民政等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共同发力,持续扩大专业布点、推进产教融合和提升培养质量。

询问人:汪文展(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

近年来,我省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第六十七条、六十九条提出,发展旅游养老产业,鼓励老年人参与文化活动。这一规定旨在通过文旅服务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同时培育“银发经济”新动能。请省文旅厅回答:我省文旅方面在适老化改造及优惠政策落实上取得了哪些成效,还存在什么不足,下一步工作目标有没有时间表?

应询人:高阳(省文旅厅厅长)

当前,我省迈入老龄化社会,文化旅游消费已经成为老年人美好生活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抽样调查,2024年我省60岁以上老年游客占比为1.69%,银发旅游者休闲时间充裕、资金保障充足、出游意愿明显,与假日井喷式旅游形成很好的互补,是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省文化和旅游厅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不断优化产品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持续推动养老服务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2024年,针对老年文旅市场需求,推出了山水之旅等10条精品旅游线路,并在2024年西安养老产业博览会上公开发布。2025年4月,省文化厅联合省民政厅、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出台了《陕西省关于增开银发旅游列车实施方案》,陆续错峰开行西安至铜川、凤县、陕南三市以及广西巴马等86趟旅游专列,服务旅客7.3万人次。省文化厅统筹专项资金1000万元,通过陕西文旅惠民平台,推出惠民演出、景区福利、互动赠票、商城折扣等惠民举措。目前,我省有3万多60岁以上老人注册惠民平台公众号,文旅消费享受4折至8折优惠。持续推进118个公共图书馆、119个文化馆、2万余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适老化改造,配备老年阅览室、无障碍设备、老年群体专属答疑引导志愿服务台等设施。2024年,全省各级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共组织开展各类敬老文化活动520余场,戏曲进乡村文化惠民演出1.2万余场,对老年群体开展了声乐、朗诵、广场舞、经络操、手指操等专门培训,惠及老年人31余万人次。存在的不足,在顶层设计、政策支持方面欠缺专项规划、政策聚焦度不精准,在产品供给方面市场细分研究不够、产品业态调整不及时,在设施完善方面适老化改造力度不够、配套设施供给不优,在培训引导方面对老年人作用挖掘不够、培训培育措施较少,在宣传推广方面老年文旅专题活动较少、精准有效推介不够。

下一步计划,健全老年旅居产业顶层设计、扩容银发旅游产品供给、强化老年旅游产品宣传推介、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和引导老年人有序从事文旅产业。

询问人:赵水利(省人大常委会社会工委副主任)

《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明确提出,养老机构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应将其纳入消防重点管理。请问省消防救援总队:我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还存在什么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哪些解决办法,特别是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是如何解决的?有没有完成的时限安排?

应询人:冯永刚(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

省消防救援总队将944家养老机构全部纳入消防监管范围,对床位数100张以上的550家养老机构作为重点单位强化日常监管。对944家养老机构全面排查,督改隐患2636处。2024年以来,会同省民政厅组织590名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国家消防救援局集中组织的消防安全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宣传880场次,制发警示教育片34部。存在问题和不足,先天性隐患亟待解决。全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基础条件较为薄弱,443家养老机构未经消防审验投入使用,消防安全硬件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占总数的39.4%(其中,硬件条件不符合要求的185家,前置手续不完善的46家,硬件条件和前置手续同时不符合的187家,条件符合但未办理消防审验的25家)。自主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亟待提升。一些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未按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避难间、占堵消防“生命通道”等隐患问题。应急处置能力亟待增强。一些养老机构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操作性不强,护理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培训和演练落实还不到位。家庭式养老机构风险亟待重视。家庭式养老机构普遍位于住宅小区内,规模较小、隐蔽性强,极易造成监管盲区,火灾风险不容忽视。

下一步,尽快分类解决先天性隐患、健全完善联合监管机制、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推动规范机构安全管理、重点强化员工技能培训和着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询问人:赵宝田(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养老服务的财政投入,将养老服务事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使养老服务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请问省财政厅:目前省财政对养老的支持和保障政策还有哪些,下一步打算是什么?同时,第五十四条、五十八条规定,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的比例不低于60%,并对经济困难老年人发放护理补贴,请问此项工作目前落实得怎么样?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应询人:孙国权(省财政厅副厅长)

老年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近年来,我省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统筹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不断加大养老事业的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好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努力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

截至2024年底,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3186万人,较2021年增加169万人、增长5.6%。2024年,我省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财政补助达到652亿元,较2021年增加了173亿元、增长36%以上,为全省基本养老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提供了有力保障。全省每年安排财政补贴资金约30亿元,对我省70岁以上、80岁以上、90岁以上、10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分别按照50元、100元、200元、300元标准发放生活保健补贴,惠及全省约420万老年人。省财政自2023年以来累计投入4900万元,对全省3.4万户特殊困难家庭进行了适老化改造。会同民政部门按照每张床位新建3000元、改扩建2000元的标准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进行补贴。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加强资金保障、完善政策供给和调查研究。按照《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要求,省财政每年在省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的资金比例都在60%以上,重点支持养老机构提升改造、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等。2023年,省级福彩公益金4.25亿元,其中2.6亿元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占比为61%;2024年,省级福彩公益金4.6亿元,其中2.95亿元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占比为64%。可以看出,近年来省财政用于支持养老服务的福彩公益金比例呈逐年增长趋势。

2024年,根据省民政厅对各市(区)人数预计情况,省财政已下达预算3936万元,用于支持市县认定对象、核实人数后发放养老服务补贴;今年,据了解,民政部门正在核实统计人数,我们将根据省民政厅提供的人数、资金需求等情况,及时下达2025年补助资金预算,确保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到位。

询问人:马雅春(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建住宅项目提出明确要求,规定将适老化改造纳入城市更新,并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以保障老年人居住和活动的便利性、安全性。请省住建厅介绍一下:2023年《条例》施行后,各级城市更新方案中是否重视系统性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出规划安排,落地落实上有哪些问题,“十五五”规划有哪些初步设想?

应询人:胡汉利(省住建厅副厅长)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住建系统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结合城市更新、完整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统筹推进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政策体系。2023年12月,我厅会同省级14部门印发《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城市、街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强化养老、托育、医疗卫生、全民健身等服务供给;制定《养老服务设施建筑设计标准》《社区老年人服务设施建筑设计图集》等地方标准,规范养老设施建设。二是强化规划引领,在城市更新规划中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求,围绕住房、小区、街区、城区四个维度开展城市体检,深入查找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聚焦“一老一小”设施短板,将适老化和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纳入规划重点任务,明确建设时序,稳步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已有6个城市(西安、咸阳、铜川、延安、榆林、商洛)编制了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其他城市正在有序推进。三是加强完整社区建设。“十四五”期间,全省建设完整社区90个,通过完善社区的养老、托幼、医疗、助餐等公共服务,配建公共场地、健身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提高居民归属感、认同感。如西安市以试点引领建设社区嵌入式服务综合体,具备养老服务功能的社区达965个,占比61.8%。四是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将加装电梯、增设无障碍设施、日间照料中心、体育健身场地等列入城镇老旧小区重点改造内容,全省实施适老化、无障碍改造的小区1321个,加装电梯1190部,新增体育健身场地460处,新增养老服务综合体84个。

全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仍存在供给不足、资金短缺等问题。《2024年陕西省城市体检综合报告》显示,全省需要进行适老化改造的住宅数量共7121栋,城市39.8%的社区未达标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部分社区设施硬件面积不足、服务功能单一,难以满足多元化养老需求。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一方面,由于产权复杂、空间有限、各方利益协调难度大,部分适老化设施改造推进困难,如老旧小区居民对于加装电梯的需求和意见存在差异,部分低层住户因担心加装电梯后影响采光、增加噪音等持反对意见。另一方面,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依赖政府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不高,存在“重建设、轻运营”现象。

“十五五”期间,省住建厅将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规定,以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施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城市更新行动深度融合。一是强化政策落实。坚持“先体检后更新”,开展社区专项体检,精准识别短板,建立动态问题台账,构建“专项规划—片区策划—项目实施方案”的城市更新规划实施体系,系统谋划养老设施补短板项目。二是聚焦民生需求。紧扣“一老一小”核心需求,落实完整社区建设理念,完善市政管网,优化公共活动空间,提升社区环境品质;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增设养老托育设施。三是加强协同联动。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破解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发挥省级层面统筹协调作用,通过片区统筹策划,打破行政边界,整合相邻社区资源,实现养老设施共建共享。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适老化建设嵌入城市更新全过程,切实提升老年人获得感与幸福感。(记者 惠亚洲)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