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持续深化网谣网暴专项打击行动,不断净化提升网络环境,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7月23日,陕西省公安厅公布了5起打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西安网民聂某、王某为牟取钱财,通过某网络平台发布不实言论,造谣西安市未央区某生鲜超市售卖过期商品,并恶意索要赔偿,损害商家声誉,扰乱市场秩序。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聂某、王某作出行政处罚。
西安网民李某某为发泄情绪,在某网络平台虚构某科技公司(西安分公司)不实事件,肆意发布极端言论,严重损害公司形象,扰乱网络秩序。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西安网民张某某为引流牟利,在某网络平台公然发布西安市雁塔区某文化商业公司快要倒闭的不实言论,损害公司形象,扰乱社会秩序。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山西网民刘某某为引流牟利,在某网络平台公然发布华阴市某公司发生索道事故致人死亡的不实信息,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宝鸡网民张某某等人为发泄情绪,在多个网络平台公然对宝鸡市扶风县某演艺公司法人进行言语辱骂,并针对该公司公开发布不实信息,造成负面影响。属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对曾某等4人进行批评教育。
警方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遵守法律法规,自觉规范网上言行,不做“网暴者”,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记者 马文青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