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省司法厅举办社区矫正开放日活动

作者:高虎

7月9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和第六届“新时代检察宣传周”之际,陕西省检察院、省司法厅在蓝田县举办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社区矫正执行宣传暨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

6名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应邀走进蓝田县社区矫正中心,调研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并开展座谈交流。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温鸿沛,省司法厅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唐锡明参加活动。西安市及蓝田县检察院、司法局分别通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

省检察院负责人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和运用社区矫正在刑罚执行制度体系中的优势,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执行及法律监督。紧盯社区矫正交付执行、请假外出、奖惩考核等环节的突出问题,依法加强法律监督。主动做好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助推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省司法厅负责人指出,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依法履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职责,把好调查评估“入口关”,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加强社区矫正机构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的协作配合,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活动期间,省检察院派员在蓝田县社区矫正中心举办专题讲座,宣讲解读检察机关担负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职能、社区矫正对象的权利义务以及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典型案例。(记者 高虎)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