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通道”不容“宰客”

作者:马文青

近日,“救护车转运重病孩子800公里收2.8万元”一事引发舆论热议。目前,江西省卫健委已责令涉事医院退回不合理收费,并暂停其医疗转运服务。然而,这起事件所暴露出的救护车行业监管缺失问题,却远非一次处罚就能解决。

回顾事件,唐先生的孩子身患重症,从江西省儿童医院转至上海治疗时,由于就诊医院无符合跨省转运条件的救护车,紧急关头,他们只能选择“民营救护车”,却未曾料到要收取高达2.8万元转运费,且费用直接转入司机个人账户,无明细、无发票。在孩子命悬一线之际,家属根本无暇顾及费用细节,只能被迫接受。这种利用患者家属急切心理漫天要价的行为,严重违背了救死扶伤的职业操守,也极大地损害了公众对医疗行业的信任。

需要明确的是,救护车转运服务分为急救转运服务和非急救转运服务。急救转运服务主要针对急危重症患者,强调快速响应和专业救治,通常由公立医院或具备急救资质的机构提供,有严格的急救流程和规范。而非急救转运服务,主要是为一些非急危重症但需要转运的患者提供服务,比如康复出院、转院继续治疗等情况,市场参与主体更为多元,除公立医院外,不少民营机构也涉足其中。此次事件中的转运行为,就属于非急救转运服务。

目前,非急救转运市场缺乏全国统一的定价标准,全国仅有12个省份出台非急救转运收费标准,且多为指导性意见,缺乏强制约束力。这使得部分民营机构有了可乘之机,随意设置收费名目,肆意抬高价格。

更令人担忧的是,有网友吐槽,部分救护车设备陈旧老化,本应配备的急救设备缺失或无法正常使用,在转运过程中根本无法为患者提供有效的救治保障。而从业人员资质也参差不齐,有的司机甚至没有经过专业的急救培训,遇到突发情况时手忙脚乱,不仅不能救助患者,反而可能耽误最佳救治时机。这些打着急救幌子的救护车,在高价收费的同时,却无法提供与之匹配的安全可靠服务,将患者置于危险境地。

此外,救护车管理涉及卫健、交通、物价、市场监管等多部门,看似齐抓共管,但由于监管责任分散,部门之间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形成了众多治理盲区。一些民营救护车运营机构资质审核不严,即便存在违规行为,也难以受到及时有效的处罚,违法成本低,导致乱象屡禁不止。

要彻底整治“天价救护车”乱象,必须多管齐下,形成合力。首先,应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非急救转运服务标准和定价机制,明确各项收费项目和标准,让收费透明化、规范化,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现象。其次,各监管部门要厘清职责,加强协同合作,加大对救护车运营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格审核资质,定期检查服务质量,对违规行为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同时,还需畅通患者投诉渠道,建立健全维权机制,让患者在遭遇不合理收费时,能够及时找到投诉和解决问题的途径。

救护车,作为救死扶伤的“生命通道”,绝不能成为不良商家“宰客”的工具。无论是公立还是民营机构,在提供医疗转运服务时,都应将医德铭记于心,诚信经营,把患者的利益放在首位。(记者 马文青)

(编辑:翟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