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来了,这些变化与你息息相关

作者:马文青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消息一经公布便迅速引发了广大网友和市民热议。这部时隔20年重新修订的法律,与每个人生活息息相关,“被打还手算不算正当防卫”“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如何处置”等话题更是频频登上热搜。带着大家最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赵哲,以及上海申浩(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晓燕,深度解析新法亮点与民生影响。

记者:这部重要法律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完成修订的?

武晓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全面修订,是社会发展之下法律适应性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20年间,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新型违法行为层出不穷,比如高空抛物、无人机黑飞、网络传销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给社会的治安带来了很多新的挑战。为适应治安管理新形势新要求,应对治安管理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修改完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一些新型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将一些好的理念、机制和做法通过法律形式予以确认和固定。

 

(王爽 作)

记者:这次修订增加的违法行为主要有哪些?    

赵哲:此次修订把不少之前未明确处罚的危害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为公安机关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就像在考试时有人用高科技设备作弊,破坏了公平公正和考场秩序。还有黑客攻击企业网站窃取商业机密,影响企业运营。以后这些行为都被明确列为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将受到处罚。同时,将以抢夺方向盘、殴打、拉扯驾驶员等方式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高空抛物,违规飞行“无人机”等行为都被增列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给予处罚。

未成年人保护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此前,新闻媒体曾报道过多起令人痛心疾首的案例,其中有未成年人被不法分子诱导至娱乐场所从事陪酒活动,这些孩子在身心上均遭受了严重的伤害。此次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中,明确将组织、胁迫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的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同时,针对学生欺凌这一社会顽疾,修订后的法律也加大了治理力度,对以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同时,对涉及损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相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明确规定从重处罚。

在侵犯人身权利方面,也新增不少。有人滋扰、纠缠、跟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像女孩被前男友长期跟踪骚扰、子女不赡养老人还对父母进行打骂、商家非法获取消费者信息进行推销等行为,都被列为侵犯人身权利行为,要处罚。

最后,在妨害社会管理方面,同样新增了多项处罚内容。有人冒充政府工作人员行骗、小旅馆等不登记住客身份、在酒店偷装摄像头侵犯他人隐私以及违规养犬致犬只伤人,这些行为都被增列为妨害社会管理行为,要受处罚。

 

(王爽 作)

记者: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对涉未成年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哪些新的规定?

武晓燕: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事件频发。面对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不能“一关了之”“一罚了之”“一放了之”,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对这一项进行了调整:14—16周岁以及16—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以行政拘留;14—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也可以行政拘留。对于那些不在这一范围内的未成年人,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提出了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与引导,帮助他们走上正轨。

同时,新法规定对实施学生欺凌行为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可采取矫治教育措施。学校明知欺凌情况却不按规定报告或处置的,将被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还会受到处理。这样规定后,能更好地发挥公安机关、学校在协同治理学生欺凌工作中的作用。此外,新法还规定询问未成年人时应通知其监护人或合适成年人到场,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有权要求听证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了涉未成年人办案程序。

 

(王爽 作)

记者:新法正当防卫方面作出了哪些重要补充?

赵哲:此前,治安管理处罚法缺乏明确的正当防卫规定,仅靠公安部相关解释,认定程序较为复杂,导致公安机关在执法实践中遇到正当防卫情况时,难以准确界定,容易引发争议。 

比如之前有一个女孩遇到一个喝醉酒的男子对她动手动脚,女孩情急之下,拿起旁边的砖头砸了男子一下,把男子砸伤了。女孩觉得自己是正当防卫,不应该被处罚,可男子那边又觉得女孩下手太重。两边各执一词,公安机关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而这次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了公民对不法侵害行为有权采取防卫性措施。还专门增加了一条规定:“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行为,造成损害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不受处罚;制止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较大损害的,依法给予处罚,但是应当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不予处罚。”就是说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行为时,有权采取防卫性措施,规定了在法律体系内采取的制止行为不属于违法行为。新法无疑是给老百姓撑腰,承认了治安管理领域的正当防卫权。当然,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程度,若真把人打伤了,还是要依法处罚。这一改变将使公民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更有底气,见义勇为者也将得到更坚强的法律支持。

 

(王爽 作)

记者:针对违规养犬、犬只伤人的问题,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哪些规定? 

武晓燕:随着违规养烈性犬、犬只伤人事件的时有发生,不免会引发社会上的讨论和担忧。此前,媒体就曾报道过这样一起令人揪心的案例:一只未办理证件的烈性犬突然发狂,将一名在楼下玩耍的小孩扑倒在地,孩子身上多处被咬伤。此次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修订,可谓精准聚焦社会痛点,新增了对违法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还有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治安管理处罚规定,这可是实实在在解决了大家的困扰。

按照新规定,要是有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去出售、饲养烈性犬,警察会先给予警告;要是警告之后还不改正,或者这动物把别人给伤了,就要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要是情节比较严重,比如多次出现危险动物伤人,驱使犬只攻击他人,将会受到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这一规定从源头治理层面,打击了非法售卖危险动物行为,减少流入社会的危险动物数量。对老百姓来说,以后要是碰到危险动物威胁,就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而且有了规定,公共空间的安全性也能大大提高,大家出门也能更安心。(记者 马文青
  
  
  

(编辑:杨扬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