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绽放虽绚丽夺目,但安全远比美丽珍贵。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设想。须牢记,未经许可进行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行为,均属违法。对于此类违法行为,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始终秉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打击!
为进一步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全力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西安市公安局鄠邑分局人民路派出所持续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携带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6月21日至22日期间,该所连续查处2起非法储存、携带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成功查获烟花爆竹24件,拟对2名涉案人员予以行政处罚,及时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有力维护了辖区公共安全秩序。
6月21日晚,民警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辖区一家超市存在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的情况。现场查获鞭炮一卷、礼花炮一箱后,民警将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展开调查。经讯问,贾某对其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件正在深入侦办中。
6月22日16时左右,人民路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永丰市场巡查时,察觉一家婚庆用品店内储存有烟花爆竹。经清点,现场共有礼花十箱、鞭炮六卷,此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民警迅速将当事人郭某琴带回派出所调查,郭某琴如实承认了自己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拟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陈杰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