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综治中心工作,指导综治中心建设,推动综治中心实现从无到有、从点到面,进入规范化建设的新阶段。当前,镇街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正在有序推进。综治中心作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实践,是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平台,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重要载体。依托这一平台,充分发挥“综治中心搭台、入驻部门唱戏、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作用,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水平,为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注入强劲动能。
资源整合,搭建法治服务“大平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镇街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既是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也是直面群众诉求的“前沿阵地”,更是矛盾化解的“前沿哨”。其法治建设成效不仅直接关系基层社会的长治久安,更影响着人民群众对法治权威的价值认同与情感归属。综治中心凭借其独特的整合优势,有效破解资源分散、协同不足等难题。综治中心将司法、公安、信访、民政、市场监管、城管等多个部门力量汇聚一处,职责明晰、依法行政,形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整体合力。如司法部门可提供专业的法律解读与法律援助,帮助群众解决法律难题;公安部门能及时处理各类违法案件,维护基层治安秩序;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协同参与行业治理,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信访部门则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将矛盾纳入法治化解决轨道,避免矛盾激化。通过职责清单化、流程标准化,各部门既各司其职又联动协同,实现从“单一部门独唱”到“多部门合唱”的治理升级,实现对群众各类诉求的“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有利于强化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定分止争,极大提升基层法治服务效率与质量,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与组织支撑。
定分止争,筑牢社会稳定“防火墙”。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定分止争是综治中心的重要职能,既是基层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任务之一,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综治中心充分发挥其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构建“排查—分类—化解—跟踪”全周期矛盾治理闭环。通过网格工作人员走访村(社区)、企业,主动聚焦邻里纠纷、婚姻家庭、土地流转、合同纠纷等高频问题,开展精准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工作台账,进行分类化解。一般性纠纷由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现场调解;专业性较强的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纠纷等矛盾纠纷联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对接”,引入行业专家参与;符合法定程序的争议事项,及时引导至仲裁、诉讼渠道。同时,鼓励社会组织、乡贤、志愿者等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通过一系列措施,综治中心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普法宣传,培育法律意识“新土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的根基在人民”“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群众法治观念增强,推进全民守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基础。综治中心依托自身平台优势,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立体式普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培育基层群众法律意识,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让法治成为全民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筑牢传统普法阵地。利用传统宣传方式,在村头巷尾、集市等人流密集场所开展“法律赶大集”活动,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普法手册,广泛普及法律知识。紧抓数字赋能。借助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制作推送生动有趣的普法短视频、图文案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律知识。实施精准“滴灌”。邀请法律专家、律师走进村(社区)、学校、企业,针对不同群体开展“订单式”普法。如为企业解读劳动法规,为学校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农村普及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打造互动化设计。组织举办法治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法庭旁听、方言小品、乡村大喇叭展播等互动性、粘连性强的活动,使抽象的法律条文具象化,让群众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从“旁观者”变为普法“传播者”,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基层法治政府建设需以平台为基、以共治为要、以法治为魂。未来,综治中心将以系统化改革深化法治效能,实现人才队伍专业化、制度规范化、治理信息化、监督长效化,从而充分发挥资源整合、矛盾调解、普法宣传和信息提供等功能作用,进一步推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和基层社会的长治久安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动力。
(作者单位:西安市高新区秦渡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