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陕西省虢镇强制隔离戒毒所携手宝鸡市陈仓区司法局,先后走进陈仓区博悦小学和县功镇中心小学,通过情景讲座、趣味互动、启发引导等形式,为小学生们送去了形象生动、干货满满的法治教育课。

“在学校不能与同学打架斗殴,此类行为不仅容易造成自己和同学受伤,更是对彼此生命权、健康权的严重侵犯,直接违反了民法典对自然人生命权、健康权的保护规定。”省虢镇戒毒所“秦之蓝”禁毒法治宣讲团干警紧扣校园生活场景,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行为规范、校园侵权责任等内容展开讲解,通过“课间推搡致伤需担责”“拾物不还属侵权”等鲜活案例,将晦涩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生活故事,让同学们感受到民法典不仅是庄严的法律准则,更是守护他们健康成长的“护身符”。戒毒干警还以“揭秘网红食品”和“警惕丁烷滥用”为重点,以“动漫演示+案例剖析”的形式,开展了一场生动有趣的毒品预防教育,提醒同学们树牢禁毒法治观念,面对所谓新鲜事物的诱惑时,要理智判断,坚决做到“不好奇、不跟风、不尝试”。
现场互动环节,戒毒干警聚焦校园欺凌、个人隐私保护等热点话题,与同学们展开面对面交流。“如果目睹或遭遇校园欺凌怎么办?”“在网络平台给同学P丑图是否属于校园欺凌?”……同学们争相举手提问,干警一一解答,在互动交流中进一步加深了同学们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干警还以近年来全国关注度较高的校园欺凌典型案例为切入口,结合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条款,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了“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和“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法律界定以及需承担的法律后果,教育同学们增强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干警还发放了《民法典进校园》等普法手册和禁毒宣传彩页,鼓励同学们将法律知识带回家,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普法效应。(袁军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