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门司法所上门解决群众涉法难题


“丁零……丁零……”

“您好,新城区司法局解放门司法所,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您?”

4月29日上午,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解放门司法所接到环北路社区的一通求助电话,辖区一位高龄老人想咨询如何撤销赠与的问题。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且涉及财产利益,解放门司法所所长和秋奎立刻联系“法治联盟”成员社区法律顾问,一同上门为老人提供法律服务,力争高效快速地帮助其解决难题。

通过面对面了解,和秋奎得知老人未征得妻子同意,曾签订了一份赠与协议,拟将与妻子共有的房产50%份额无偿赠与其兄弟,现希望撤销该赠与,但不知如何是好。和秋奎和社区法律顾问耐心倾听了老人的法律服务需求后,为其细致梳理了其中的法律关系,普及宣传相关法律知识的同时,也给出了专业的法律建议。

“我国实行法定夫妻财产共有制,即在无法律特殊规定或者双方未作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共有房产的处理已超出了日常家事代理范围,您在妻子不知情、不同意的情况下所签订的赠与协议涉及无效处分。”

因赠与协议的获益方是老人的兄弟,双方都是一家人,如两人自愿接受调解,社区和司法所可联动提供人民调解服务,促成双方协商解决争议,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如调解结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老人可通过依法诉讼的途径解决。和秋奎表示,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如果有需要,只需拨打电话,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社区法律顾问都可按需为老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上门服务。

和秋奎和社区法律顾问耐心细致的解答平缓了老人的心绪,也让其感动不已:“想起这份赠与协议,我就吃不好睡不着。本来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拨打电话咨询怎么撤销,想不到司法所工作人员不仅迅速安排了上门法律服务,还贴心地帮助我想办法,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政府的关心与关爱,谢谢你们……”老人动情地说道。

近年来,随着普法进程的不断加快,居民的法治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为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新城区司法局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主动延伸服务触角,充分发挥“法治联盟”法律服务共同体平台作用,积极统筹律师、调解员、公证员等法律服务资源,通过普法宣传进社区、“上门”法律服务解民忧等形式,切实解决群众涉法难题,助力法治政府建设。(黄新航 通讯员 吴霖丹 刘璐)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