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召开听证会。此次听证会由该院民事检察部门副主任张春光主持,并邀请听证员参与。

宝鸡某物流有限公司与某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金台区法院经一审后作出判决,由保险公司赔偿该公司保险赔偿金25万余元。保险公司因不服生效判决,经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向金台区检察院申请监督。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就案件的基本情况、调查经过、听证议题等进行了阐述。参加听证会的听证人员在对案件事实、证据全面了解清楚的基础上,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拟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此次公开听证会落实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听尽听”工作部署,增强了办理民事检察案件透明度。(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丁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