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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阳县检察院:检护“她权益” 情暖半边天

作者:张大鹏 陈伟

近年来,汉中市略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妇女权益保护的决策部署,将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履职重点任务,依法严惩侵害妇女权益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健全妇女权益司法保护机制,通过构建专项监督、联动协作、法治宣传等多维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妇女权益司法保障质效,为新时代妇女权益保护体系现代化建设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刑事检察:严惩罪犯+暖心救助 

依法从严惩处强奸、猥亵、拐卖妇女等严重侵害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坚持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依法快速办理、从严追诉,有力震慑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2023年至今,共办理侵害妇女刑事犯罪案件3件3人,提起公诉3件3人,其中余某某被性侵刑事保护案获评陕西省检察院、省妇联联合发布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周某猥亵案获评省院典型案例。建立“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联动机制,主动将国家司法救助机制深度融入妇女权益保障体系。2023年以来,累计救助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导致生活陷入急迫困境的妇女23人,同步实施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就业指导等综合帮扶措施。

民事检察:支持起诉+维权保障 

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优势,创新履职模式,强化司法为民宗旨,通过民事支持起诉介入离婚案件,为遭受家庭暴力、经济控制或举证困难的弱势妇女提供法律程序启动保障,协助调取关键证据,推动法院公正审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争议焦点,打破妇女因法律认知不足或资源匮乏面临的诉讼壁垒,确保其平等行使诉权、获得合理补偿,以司法力量矫正婚姻关系中的权利失衡,筑牢妇女婚姻自由与人格尊严的法治防线。2023年以来办理涉妇女权益保护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件(均为离婚纠纷)。

公益诉讼:维护妇女健康与安全 

针对公共场所母婴室配置不足、设施老旧、管理缺位等问题,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推动全县医院、景区等重点场所母婴室实现标准化配置(哺乳区、温奶器、尿布台等设施全覆盖)。聚焦“美瞳产品市场乱象”及“产后康复机构违规乱收费”两类典型问题,通过公益诉讼立案调查,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下架不合格美瞳产品、查处虚假宣传机构,以个案办理推动行业治理,切实维护妇女健康权、消费安全等合法权益,彰显检察机关对女性特殊群体的司法关怀。2023年以来办理涉妇女公益诉讼案件4件。

社会治理:创新妇女权益保障机制 

与县妇联联合聘请各镇街17名妇女干部担任“她维权”巾帼志愿者,通过整合基层妇联干部力量,构建起覆盖城乡的妇女权益保护网络。志愿者们作为“妇女保护专员”,不仅承担日常风险排查和矛盾调解职责,还通过常态化普法教育提升妇女依法维权意识,形成“主动发现—及时干预—专业帮扶”的全链条保护模式,有效延伸了检察职能触角,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温暖而专业的巾帼力量。

维护妇女权益,检察机关始终在路上。略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检察+妇联”协作机制,积极探索妇女权益保障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创新服务载体、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将维权关爱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着力构建全周期、多维度的妇女权益保障体系,以法治力量守护“半边天”。(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陈伟)

(编辑:付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