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传媒网 > 检察

洋县: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助力美丽“鹮乡”建设

作者:张大鹏 张宏刚 张秋彤

近年来,汉中市洋县人民检察院以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建设、实质化运行推动高质效办案,在朱鹮栖息地保护、秦岭生态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等方面成效显著,为美丽“鹮乡”建设注入了强劲的检察动能。

专门化建设助推生态环境检察高质量发展。洋县检察院在深刻认识生态环境案件高度复合性和专业技术性特点的基础上,按照上级院关于生态环境检察专门化建设的工作要求,成立洋县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彻底解决“四大检察”各管各条线的传统模式下职能分散、衔接不畅等问题,组成“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检察技术人员+司法警察”专业办案团队,适时优化调整,全流程、全覆盖、全方位归口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助推洋县生态环境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内外协同推进构建生态保护大格局。洋县检察院依托生态环境工作检察办公室的实质化、规范化运行,对内通过对涉生态环境领域的案件统一集中办理、全面审查监督,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刑事、民事、行政、公益检察职能有机衔接和同步发力,形成各类型案件线索实时流转、信息共享、业务深度融合的案件办理新局面,不断提升案件高质效办理;对外通过发挥生态环境检察监督职能和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协调作用,让社会各界参与到美丽“鹮乡”建设之中,不断扩大生态环境保护同盟军、朋友圈。内外协同推进,预防、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落实“谁破坏谁修复”责任,推动行政机关依法、积极、高效履职,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生态保护大格局。

加强履职办案力度提升生态保护质效。2024年以来,洋县检察院聚焦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水环境保护修复、土壤和耕地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环境问题,办理相关刑事犯罪案件19件23人;针对非法捕捞、非法狩猎行为,立案并发出公告24件,依法要求违法行为人承担民事公益诉讼责任依法赔偿生态环境损失费1.4万元,责令2人公开道歉,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增殖放流向汉江水域投放鱼苗4万余尾;以检察建议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有的河道10公里、清理河道垃圾40余吨、治理被污染水域面积6亩、保护古树5株、修复文物古迹1处。修订完善了《洋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关于建立“林(山)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与县纪委监委会签了《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检察监督工作协商配合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全要素”生态环境保护,凝聚共建绿色家园的磅礴之力。(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张宏刚 张秋彤)

(编辑:翟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