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传媒网 > 检察

榆林市横山区检察院对假冒记者敲诈案依法提起公诉

作者:高慧

随着互联网与自媒体的迅速发展,部分不法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打着“舆情监督”“社会监督”等旗号,恶意搜索、编发负面消息,通过有偿删帖、曝光负面信息等方式,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近日,由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朱某某等三人涉嫌敲诈勒索案宣判,分别判处二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案系横山“打假治敲”的一起典型案例。朱某某、李某某、胡某某冒充某报社工作人员,持假新闻工作证件,以新闻监督名义收集企业负面消息,后与企业负责人取得联系,扬言要将负面消息发布在网络上,迫使企业给付财物3万元。

接下来,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检警协作,依法打击“打假治敲”违法犯罪行为,为横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高慧)


(编辑:杨扬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