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第四期刑事检察业务专题培训,该院检察官谢辰昕以“两项监督法律规定及实务操作”为主题,围绕立案监督、撤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的法律规定及实务操作进行深入解读,结合最高检第五十三批指导案例进行实战化分析,助力干警精准履行监督职责。
聚焦监督重点,夯实办案根基。培训会上,谢辰昕系统梳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关于立案监督、撤案监督的法定情形和程序要求,强调要通过调阅卷宗、核查证据、调查核实等方式,及时发现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违法撤案等问题。针对侦查活动监督,结合常见违法情形如取证程序瑕疵、强制措施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与口头建议并重”“个案监督与类案治理结合”的监督策略,确保侦查权依法规范行使。
以案例为引领,提升监督质效。会议重点解读了最高检第五十三批指导案例的监督要点和典型意义,通过“个案复盘+类案延伸”的形式,剖析监督线索发现、调查核实、跟踪整改的全流程技巧。参训干警围绕“如何强化监督刚性”“如何促进侦检协作”展开研讨,一致认为监督工作既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也要注重沟通协调,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培训会结束后,金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子瑾对本次授课内容给与高度评价,强调刑事检察监督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抓手,要求全体刑事部门干警强化监督意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提升监督能力,以发布的指导案例为指引,精准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注重监督实效,加强跟踪回访,确保整改到位。(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霍文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