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汉中市留坝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聚焦水污染防治、河道治理、水源地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河湖“四乱”问题检察监督案件31件,督促平整河湖岸线1.2公里,清理河道内固体废物1300余立方米,拆除违法排污口6处等,以检察履职破解水环境治理难题,用实际行动绘就水清岸绿的生态画卷。
2024年,留坝县检察院在巡查中发现某乡镇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河道问题,导致下游水质恶化。该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向责任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责任人投入190余万元重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惠及周边2000余名群众,河道水质显著提升。该案结合秦岭小县留坝的实际特征,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在保护秦岭河湖生态中的职能作用,为留坝县域内的秦岭水生态编织出一张牢不可破的“保护网”,实现从浊流到清泉的司法护航。
留坝县人民检察院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对褒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石门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等水环境的系统治理,与水利、环保、属地乡镇政府等部门形成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的大治理格局,通过“法治进乡村”“生态普法课堂”等活动,向群众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形成“人人护水、人人受益”的社会氛围。截至目前,群众反映的11条线索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真正实现“全民都是河湖卫士”,群众从“旁观者”转变为“守护者”。
留坝检察人正以司法之力,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誓言,化作秦岭深处最动人的时代声音。(记者 张大鹏 通讯员 岳江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