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第七(榆林)支队一大队(以下简称“一大队”)辖区榆林北收费站内广场护栏外的落地非公路标志(广告牌)成功拆除。

此非公路标志由陕西省交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违法设置,紧挨榆林北收费站内广场外护栏,长约33米、高约9米,由12根钢桁架连接而成。

此非公路标志严重影响榆林北收费站的通行环境,损害榆林“北大门”良好形象,榆林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第七支队积极联系榆林市交通运输局,推动该非公路标志拆除,快速恢复场地原状。

一大队向陕西省交通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发送《违法行为告知书》,明确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关于设置非公路标志的规定,厘清此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及危害。
多部门协同,成功消除了这起违法行为。一大队将总结成功经验,多措并举,持续开展高速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优化提升路域环境。(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