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横山大队塔湾中队走进辖区塔湾村,借助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栏向村民开展安全出行警示教育活动。

随着各项文娱活动逐渐落下帷幕,广大中小学生全面返校,务工人员陆续进城,农民开始备耕备种,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呈现出新的特点。塔湾中队民警走进农村,利用当地交通安全宣传栏所列典型事故案例,向群众细致讲解事故成因,普及安全常识,引导现场群众要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汲取教训,自觉抵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及用三轮摩托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发放了宣传资料。民警倡导所有人都要做安全出行的主人,始终为自己的安全负责,为他人的安全着想,在日常参与道路交通活动时自觉做到不争不抢、文明礼让,通过交叉路口时牢记“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原则,不占道、不抢行、不乱停、不斗气。

此次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对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有了新的认识,对防范事故的常识有了新的了解,从思想上对出行安全引起了重视,为全面做好春季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起到积极作用。(李宏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