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传媒网 > 新闻 > 各地新闻

商洛市扎实安排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

作者:曹文宏 李煜

11月29日,记者从商洛市委依法治市办了解到,商洛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印发方案,对全市2024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作出安排,要求各级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从12月2日开始到12月8日,精心组织开展好四项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牵头组织,12月4日(星期三)9点至12点,市、区两级普法成员单位在北新街戏曲文化广场至人民路之间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

开展“宪法十进”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委社会工作部和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网信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市住建局分别牵头,通过宪法讲座、文艺演出、法治体检、知识竞赛、现场宣传等形式,扎实开展宪法进机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网络、进军营、进宗教场所、进工地活动,分类抓好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社区居民、基层群众、广大网民、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企业员工等宪法教育。

开展重要场所宣传活动。由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局分别负责,紧盯火车站、汽车客运站、公交车站等集散场所,火车、公交车、客运汽车、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公园广场、游客集散中心等公共场所,依托移动数字电视、车载视频显示终端、显示屏、触摸屏、公示栏、宣传栏、广告栏等宣传载体,规范设置固定场所与宪法法律有关的宣传标语标识,滚动播放宪法法律宣传视频及公益广告等形式,全方位做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开展媒体集中宣传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分别负责,组织市、县(区)各级各类媒体,积极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实现“报网微端屏”同频共振。商洛日报、商洛新闻网和市、县(区)政府网站等主流媒体要及时录播制作和转发宪法主题节目,广泛传播有关宪法宣传的图片、音视频和各类法治文化作品。各级各单位要利用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抖音号、今日头条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及时下载分享宪法法律知识网络答题链接并组织人员积极参与线上答题。及时发布2024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挂图和宣传资料,集中做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营造全民学宪法的浓厚氛围。(曹文宏 记者 李煜


(编辑:樊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