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该院干警重点对商场、酒店、医院、商住一体楼以及老旧小区等公共场所电梯的日常使用、保养、监管等问题进行实地走访并拍照取证,共摸排相关场所20余处,检查电梯100余部。通过调查发现,辖区内部分电梯存在未申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未在显著位置张贴悬挂有效的使用标志或使用标志过期,未按规定张贴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救援和投诉电话以及紧急救援按钮无人应答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临渭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相关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董格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