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辆载有2万余尾鱼苗的厢式货车缓缓驶入安康市汉滨区汉江畔的龙舟文化园广场。陕西省秦岭南麓地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秦岭南麓检察院”)、安康市农业农村局与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区分局在这里联合开展以“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 共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为主题的增殖放流公益活动。
据了解,近年来,秦岭南麓检察院依托陕西省生态检察指挥中心,在全省率先成立生态环境检察协作办公室,组建专门化生态环境办案团队,深化“河(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依法治河新模式,落实《非法捕捞水产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工作机制,坚持“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理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办案理念,会同相关单位建立安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设立“长江十年禁渔”渔业资源司法保护示范点。
数据显示,该院共计增殖放流鱼苗近37万尾,追缴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生态价值损失等142.3万余元。“发挥检察职能,保护绿水青山,增殖放流公益活动助力生态保护的做法具有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安康市人大代表、汉滨区老城街道鼓楼社区党委书记马英说。(记者 张英 通讯员 牛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