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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法院:一面锦旗 一份认可

作者:吉恩

2024年9月23日早上11时,旬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四团队办公室电话铃声响起,但不同往常的是,电话接通,申请人蔚某并不是询问案件执行情况。“法官,你好,我的案子被执行人在你们的不断督促下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感谢你们,请你们接受我向你们送的锦旗!”

申请人蔚某2007年与某公司段某为广告制作合同关系,段某应付蔚某合同款45400.00元而一直未支付,蔚某无奈将段某起诉至旬阳市法院,经法院判决被告段某向原告蔚某支付欠款45400.00元,判决生效后段某仍未履行给付义务,蔚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旬阳市法院于2024年9月19日立案执行,执行法官了解案情后,考虑该案案情简单,双方争议较小且二人系朋友关系,遂先与被执行人段某取得联系。“诚信是立身之本,多想想办法,不能逃避,一旦上了失信名单,不仅影响你个人声誉,还可能影响后续生意往来,到时后悔莫及,如逃避履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执行法官释法明理后,段某表示愿意还款,只是目前经济紧张,希望能够宽限几天时间,会尽全力去筹集资金。

为让申请人蔚某早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旬阳市法院承办法官每隔两天便电话督促被执行人段某,最终段某将全部案款履行到位。近日,申请执行人将印有“维护法律尊严、公正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以致谢意。

这一面锦旗既承载着申请执行人对案件承办法官的感激和认可,也表达人民群众对旬阳市法院执行工作的殷切期望。践行“如我在执”的司法理念,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用心办好每一起案件,依法保障胜诉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吉恩)

(编辑:翟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