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宝鸡市太白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按照“惩、防、教、治、责”五字工作要求,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工作理念,以依法打击、预防犯罪、多元化保护为着力点,不断提升未检工作能力和质量。
坚持打击保护并重。太白县检察院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宽容不纵容。积极探索“社会调查+训诫+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模式,借助专业人员和社会机构力量,共训诫未成年人13人次,向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7份,对涉案未成年人家长进行了6次家庭教育指导。
强力推进司法救助。太白县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秉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的原则,推动司法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帮助被害人家庭摆脱困境。去年以来共给5人发放救助金。同时通过释法说理,督促3名犯罪嫌疑人主动赔付了3名未成年被害人共计21万元精神抚慰金。
悉心开展法治教育。太白县检察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组建法治宣讲团队,院领导带头担任法治副校长,全院13名检察干警受聘担任辖区内15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实现了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去年共组织巡讲20余场次,受益师生5000余人次,提高了青少年法治意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全面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太白县检察院与教育部门联合督导,加强校园预防性侵害、宿舍管理、师德师风教育等安全管理制度机制建设,推动文明校园、法治校园、安全校园建设,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发挥积极推动作用。将校园一键告警业务管理平台端口接入检察机关,及时了解监督有关部门对平台警情的处警情况。
发挥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太白县检察院通过实地走访摸排、案件梳理等方式,共发现各类线索20余条,针对学校周边非法摆摊设点、道路随意堆放建筑材料、窨井盖不符合规范、暑期面向未成年人的违规投放广告等问题,向主管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6份,被建议单位及时整改,取得了较好效果。
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太白县检察院积极融入“六大保护”协作机制,先后牵头与县监委、教育、卫健等多个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意见》《关于建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的意见》《关于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防范整治校园欺凌指导意见》等,凝聚工作合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同心圆,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为未成年人筑牢“防护墙”,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唐小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