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传媒网

西安法院受理涉环资类案件数量逐年下降

作者:刘鸯 王乐

8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西安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白皮书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通报西安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并发布10件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据悉,近三年来,西安法院受理的涉环境资源类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下降特点。

白皮书显示,近三年来,西安法院妥善高效审理集中管辖范围外的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物保护案件共1346件。西安中院办理的“李某、何某民、张某勃等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网站刊登第三批中国环境资源司法典型案例;“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渭丰街道某村民委员会与冯某汉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

为筑牢司法防线,近年来,西安中院先后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秦岭保护局签署建立联动机制协议,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设立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为西安两级法院开展相关案件审理和宣传秦岭生态保护司法工作开辟了新阵地。西安中院与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签署协作框架协议,并在8个区县法院的8个人民法庭揭牌设立“生态司法保护工作站”“历史遗址司法保护工作站”;与陕甘两省8家中级法院签署框架协议建立常态化司法协作机制,为渭河流域及关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六个一”工程,积极构建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1128”秦岭生态司法保障体系,努力实现“横向有联动、纵向有衔接”的生态环境保护“全覆盖”。(记者 刘鸯 实习生 王乐)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