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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母亲河 法媒在行动”|扛起源头责任 守护黄河安澜

作者:王贝贝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青海,是黄河的发源地,是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肩负着源头安全的重大责任。

6月15日,黄河流域9省区法治媒体联合宣传报道组一行来到了黄河流经的第一个县——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玛多县境内有黄河源头“姊妹湖”——扎陵湖与鄂陵湖,它们是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地、补给地,也是国家重要的湿地生态功能区,生态地位至关重要。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这里湿地萎缩、湖泊干涸,野生动物难觅踪迹。近年来,为保护源头活水,玛多县举全县之力,多措并举,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黄河,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护黄河的生态环境,黄河源头的生态持续好转。

生态管护共筑美丽家园

从玛多县扎陵湖乡到黄河源头,一路上可以看到许多野生动物在草原上悠闲地觅食。玛多县4个乡镇,属扎陵湖乡面积最大。作为黄河源头第一乡,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担当起黄河卫士的角色,用自己的行动保护家乡,保护好黄河源头。

“每天一大早我就会带上干粮,开始一天的巡查工作。”扎陵湖乡擦泽村支部书记加华叁排说,“主要就是走村入户摸底调查,向群众宣传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同时,管理生态管护员。”

“以前,这里草场出现沙漠化,经过不断努力,现在草场恢复了新面貌,还有五颜六色的花朵盛开。”说这话的时候,加华叁排古铜色的脸上泛着笑容。

加华叁排对手底下的管护员实行考核制,将其分为三组,每组分工不同,各司其职。对优秀的管护员他给予奖励,对工作不认真的管护员及时记录,并上报给上级部门。有时候,村民找到他,希望可以通融一下,加华叁排会严厉拒绝,并告诉他们,爱护家乡的生态环境,要像爱护自己的家一样。慢慢地,在他的影响下,大家的环保意识越来越高,已形成一种人人参与的良好风气。

“亲身参与黄河源头的生态保护工作,是一件光荣又有责任感的事,我从来没有想过离开这里。看到家乡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我打心底感到高兴和自豪。”加华叁排说道。

“如今,生活在黄河源头的牧民群众已由生态利用者变成生态守护者,依托‘一户一岗’生态管护公益岗位机制,生态管护员成为守护源头的重要力量。”玛多县扎陵湖乡乡长诺日卓玛说。

司法调解共护美好生活

玛多县总面积2.5万余平方公里,人口不到1.5万人,地广人稀,牧民逐水草而居。随着生活不断变好,牧民之间的矛盾纠纷也日益增多,主要体现在婚姻纠纷和草山纠纷。

桑加,一名土生土长的本地汉子,有着双重身份,生态管护员和人民调解员。作为生态管护员,他常说:“我生在这里、长在这里,保护黄河的生态环境义不容辞。”作为人民调解员,他说:“稳定是幸福的基础,我们作为基层调解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让牧民幸福的笑容绽放在黄河源头。”

今年5月,桑加又成功调解了一起婚姻纠纷。平日里,桑加还认真学习黄河保护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不断学习积累,他的环保意识越来越强,业务本领也越来越高。每次调解矛盾纠纷后,他会顺便向当事人宣传生态保护的相关知识,让法治声音浸润草原的同时,也在牧民的心中种下了环保的种子。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桑加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和威信,得到了广大牧民群众的赞扬和认可。

“调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桑加可贵的地方在于他能因地制宜,将调解和环保有效结合,默默无闻,在平凡之中、细微之处无私奉献。”玛多县司法局扎陵湖司法所所长三智多杰评价道。

截至目前,玛多县司法局共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40次,发现矛盾纠纷12起,调解成功率99%。

精准普法共担保护责任

随着黄河保护法颁布实施,玛多县司法局肩扛重任,精心组织,多措并举抓好黄河保护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让法治春雨洒落黄河源头、法治精神浸润牧民心田。

“黄河保护法与我们密切相关,我们要把黄河保护法学透彻、落到位、见实效。”玛多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尕桑卓玛表示。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玛多县司法局将普法宣传融入日常。扎陵湖司法所组织起一支普法宣传队伍,他们经常走进牧民群众家里,用听得懂、能领会的话把黄河保护法讲明白、说透彻,也会在玛多县噶丹村法治文化广场上,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解答等方式,向群众深入宣传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我们生活在黄河源头,就要扛起责任,保护好生态环境,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宣传员们会经常自发分组对湖边道路两侧及周边区域乱扔的饮料瓶、塑料袋等杂物进行捡拾清理。

“生态环境关乎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今后,玛多县司法局将沿着黄河保护法铺就的康庄大道,高扬法治理念之帆,把稳普法宣传之舵,以法治之力勾勒新时代黄河源头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壮美画卷。”尕桑卓玛说道。(王贝贝)

(编辑:付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