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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深入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作者:张建锋 胡楠

渭南市潼关县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治理,坚持创新发展,一以贯之强化落实河湖长制,着力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

持续推进河湖长履职。严格落实河湖长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更新县、镇、村三级河湖长。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加强对县境内河湖管理和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基层河长巡河制度,按要求开展河湖巡查调研活动,及时协调解决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问题。组织开展河湖长培训学习,不断提升基层河湖长及相关人员履职能力和水平。

强化河湖长工作机制运用。深化“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凝聚治水合力。充分发挥“党政主导、水利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共治”的河湖保护治理机制作用,制定印发成员单位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组织开展部门联动,深度改善河湖生态环境。深化跨界河湖联防联控联治机制,学习交流河湖治理有关情况、交流经验,研究协商解决跨区域河流管护问题等,协同做好跨界河湖管护工作。

健全村级河湖管护体系。开展村级河湖管护体系建设,建立村级河湖长制工作室,落实巡河员、志愿服务日常巡(护)队伍,加强基层巡河、护河力量。逐步完善村级河湖管护体系建设,提升基层河湖管理保护水平。

强化考核激励问责。落实督查激励措施,对河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单位给予激励。严格落实河湖长制考核制度,县河长办组织对各镇(办)、各有关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河湖长考核到个人,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胡楠)


(编辑:陈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