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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城管:首违不罚 让执法更有温度

作者:徐文丹 张慧敏

“招聘、出租、办证、家电维修……”在沿街电线杆、公共设施上总是有各类小广告张贴痕迹,清了又贴,贴了又清,反反复复,像城市的一块块“牛皮癣”,不仅对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产生负面影响,更容易滋生各类违法犯罪信息,为违法犯罪提供“温床”。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城管执法局张家堡中队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至二府庄路时,发现陈某正在往沿街电线杆上张贴小广告。据悉,该行为违反了《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七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建筑物、公共设施、树干上涂写、刻画和贴挂。执法队员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当事人陈某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并愿意接受处罚。依据《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项:擅自在建筑物、公共设施、树干上涂写、刻画和贴挂的,责令改正,清除污物,处 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经调查,陈某为第一次张贴小广告,执法队员耐心对陈某进行了口头教育,向他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张贴小广告的危害,并向其宣传《西安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首违不罚”的要求。

鉴于当事人陈某的行为属于初次违法,且该行为未造成危害并整改及时,参照《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审核保留100项)》,符合免罚清单中的规定,未央区城管执法局本着“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向当事人下达《未央区“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对当事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首违不罚”是对首次、危害结果轻微的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引导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改正的机会,提高守法自觉和执法认同。下一步,未央区城管执法局将继续坚持执法与服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守护城市,服务群众,同时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乱悬乱挂乱贴现象,全力营造一个整洁有序的美丽未央。(徐文丹 张慧敏)

(编辑:付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