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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与“狠活”下的“1573”

作者:姜争民

众所周知,白酒是纯粮酿造,但曾经一批售价499的“国窖1573”白酒却是科技与“狠活”的产物,它的诞生还得从2020年的那个冬天说起……

贪婪的驱使

起初,小张(化名)经营着一家生活超市,虽是小本经营,但日子也还过得去。一直靠正规经营养家糊口的他,却因一念之差误入歧途……

 2020年11月初,小张偶然发现一个“快速致富”的门路——通过非法渠道以每箱700元的价格购入假冒注册商标的泸州老窖国窖1573白酒,再通过网络以每箱2200-2600元不等的价格售出。

小张一边惦记着赚“快钱”,一边又担心事情败露,内心陷入了挣扎。最终,在巨额利润的驱使下,他开始了在违法边缘的疯狂试探。

犯罪的“狂飙”

小张把贩假酒的想法告诉小王(化名)、小李(化名)(以上两人均另案处理)后,三人一拍即合并进行分工,由小李在网上发布销售广告招揽买家,买家在网上登记购买信息后,小王核实信息并委托某物流营业部,使用由小张提供的他人身份信息将假冒1573白酒销往全国各地并代收货款。随着小张等三人将假酒业务“做大做强”,小张也由先前的“惴惴不安”逐渐变成了“习以为常”,但每当看见家门口经过的警车时,小张总是心头一颤。截止案发,小张累计出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国窖1573白酒50余单,非法获利巨大。

东窗事发

公安机关接到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提供的线索后,在西安市某地现场查获一辆厢式货车,车上装有由小王寄送并由某物流公司正在配送的疑似假冒国窖1573白酒16箱;后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某物流营业部查获疑似假冒国窖1573白酒若干箱。经鉴定,上述白酒均系假冒注册商标的国窖1573白酒。

经审理,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小张有期徒刑二年。该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同时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本院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小张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后法院支持了本院诉讼请求。

诉源治理

判决虽已生效,但社会治理的脚步没有停歇。本院与公安、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多次进行会谈,针对“行刑衔接”等问题开展交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同时加强与各部门的联动协作,依法严厉打击多起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本院设立3个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和7个保护知识产权企业联系点,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秦创原创新促进中心签订《关于强化知识产权领域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共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借助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站,本院多次前往辖区企业调研,了解企业法治需求,为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政策讲解、企业管理培训等活动,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灞桥检察院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既依法追究了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又追究了其损害社会不特定群体公共利益的侵权责任,达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方,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案件的办理也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维护公益、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决心和信心。   (记者 姜争民 通讯员 白浩东)

(编辑:付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