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对红色文物保护职能作用,切实推进川陕苏区红色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弘扬,提升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影响力,4月23日,汉中市镇巴县人民检察院与四川省通江、万源、宣汉、重庆市城口县等九县(市)在通江县人民检察院举行联席会,联合会签《关于建立川陕苏区红色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协作目的和范围,统一了各协作单位对川陕苏区红色文物保护的思想认识、方向目标。
《意见》确立了线索移送反馈、调查取证协查、军地协作办案、信息交互共享、培训交流、联席会议六大协作机制。明确协作单位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相关案件线索属于其他协作单位管辖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办案中需协作单位协查的,协作单位收到协查委托书后全力予以配合。地方检察机关与解放军军事检察机关联合开展检察监督工作,合力推动红色资源保护。各协作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中的普遍性、突发性问题、重大案件等及时相互通报,相互支持做好依法办理、应对处置等工作。
《意见》强化了协作保障,要求各协作单位应完善相应的组织及经费保障,确保本《意见》落地落实、行稳致远,不断提高协作配合中的规范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该《意见》的出台,构建了跨省毗邻县(市)检察机关川陕苏区红色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一体化、大格局、大合力。下一步,镇巴县检察院将以此《意见》的出台为契机,充分立足职能,强化监督,夯实协作,为“保护红色资源、铭记光辉历史、传承红色基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程开富 记者 张大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