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传媒网

传统工艺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路径

鲁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法系源远流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蕴含丰富法治思想和深邃政治智慧,是中华文化的瑰宝。要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中华法治文明新的时代内涵,激发起蓬勃生机。”中华优秀传统纠纷解决机制是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华优秀传统纠纷解决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新时代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重要举措。

传统工艺知识产权保护亟待完善。传统工艺是人民群众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出来的智慧成果,是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传统工艺的创造性传承是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方面。但在创造性发展的过程中,过度开发、随意滥用现象泛滥,导致传统工艺知识产权纠纷多发。与体现为物质形式的文化遗产不同,传统工艺往往表现为某一地区的人民利用本地特有的材料、工具、手段创造出来,并且主要依靠祖祖辈辈口传心授保留下来的技艺或者技巧。传统工艺具有强烈的地域性、群体性、历史性和传承性的特点。这就导致法院在面对传统工艺知识产权纠纷时需要兼顾传承人与传承地区群体间的利益,在避免激化传承人与传承地区群体矛盾的同时,也要充分保护创造性转化传承人合法的财产权。传统工艺的上述特点以及纠纷解决的宗旨与目的,使得亟需考察中国传统法律纠纷解决机制,借助中华优秀传统纠纷解决机制的“无讼”、重视调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传统工艺知识产权纠纷的诉源治理。一方面完善传统工艺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实现多主体的利益平衡。另一方面,通过推动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其更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助力传统工艺知识产权纠纷的科学解决。

我国传统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历程。我国传统纠纷解决机制主要有三个特征:一是“无讼”成为历代统治者的理想。“无讼”思想在中国源远流长。先秦的主要流派,多以实现秩序、达到“刑措无讼”作为理想社会的标志之一。儒家以仁为核心的政治理想,也是以“刑措无讼”为理想社会的显著标志。随着儒家思想成为中国社会主流价值观,“无讼”成为历代统治者的理想。二是调解在中国传统纠纷解决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中国古代民事纠纷解决中,民事调解制度使用范围最为广泛、影响最大。该制度是多种文化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是中国古代对于追求和谐、稳定的社会状态和理想的表现。三是中国古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国古代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体现在,以诉讼为主的正式司法渠道之外存在着大量非诉讼解决之道,包括调解(官方、民间)、宗族审判、行会裁决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为古代社会一种普遍的社会生活现象,也是传统司法制度的一大特色。

我国传统工艺的保护采取了公私法兼有的保护机制。一方面,在传统工艺的保护、保存方面,我国形成了以文旅部门为主导,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共同协作的保护模式。另一方面,在传统工艺创造性发展中,我国倾向于通过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私法解决传统工艺的法律纠纷。这其中,在传统工艺行政保护方面,不存在多元化纠纷解决的可能,行政机关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对于破坏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的、危害传统工艺内涵等行为,予以行政处罚甚至是刑事处罚。然而,由于传统工艺具有群体性、历史性和传承性等特点,法院往往难以通过诉讼划定私人权利行使与群体利益、公共文化传承的利益范围,且传统工艺传承人往往不愿意选择诉讼方式来解决纠纷。此时,有必要深入分析行政与民间调解、行会裁决、磋商、谈判等中华优秀传统纠纷解决措施。一方面,调解、磋商、谈判由双方当事人自行选择,当事人直接沟通,更能就利益平衡达成共识;另一方面,由于传统工艺多生发于农村、少数民族聚集地等地区,传统工艺传承人在涉传统工艺知识产权纠纷中常处于“弱势”地位。传统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模式,将在传统工艺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中迸发新的生机。

构建传统工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张晋藩教授认为,中国古代纠纷解决模式由来已久,为现代的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原创性的贡献,是世界法制史上少有的,对现代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应当在引入调解、磋商、谈判、行会裁决等传统纠纷解决措施的基础上,结合传统工艺知识产权纠纷的实际情况,构建传统工艺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具体举措如下:一是立足传统工艺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规律,探索建立传统工艺知识产权保护调解中心、传统工艺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服务平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传统工艺地方保护机构,在传统工艺保护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官方授权机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机构协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培训等,具有较高的群众基础。二是建立行政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必要时引入传统工艺传承人做技术调查官等。传统工艺具有专业性,普通群众对于传统工艺的独创性难以鉴别,传统工艺传承人对于传统工艺具有较高的技艺和审美能力,将其引入司法、行政执法、调解、磋商,有利于提高各种纠纷解决方案的公正性。三是建立包括平台自治、行业自律、民事调解、行政调解、仲裁等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陕西蕴含着丰富的传统工艺资源,据不完全统计,在陕西省首批公布的9类145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传统工艺共计31项,约占非物质文化遗产总数的21.4%。近年来,已经出现了侵害宝鸡凤翔泥塑、延安安塞剪纸等影响较广的多项传统工艺知识产权纠纷案。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传统工艺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面临着更多的不确定因素,现有纠纷解决措施很难达到科学合理解决传统工艺知识产权纠纷的目的。有必要“追根溯源”,回溯到传统工艺的基本特征,追根到传统工艺产生的时代背景,发现传统纠纷解决机制是最适合传统工艺知识产权纠纷的,唯有通过对中华优秀传统纠纷解决机制进行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才能促进传统工艺知识产权纠纷得到科学解决。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编辑:陈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