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忠鹏
中华法治文明绵延数千年,蕴含丰富的法治思想和智慧,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的富矿和源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载着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的重大使命和责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汲取优秀法治思想,对加快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
深挖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内涵,树牢司法为民理念。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途径和方法。《尚书·五子之歌》提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肯定了人的社会价值与地位。民本思想不仅与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相契合,也与当前“以人民为中心”“司法为民”等理念相一致。新时代,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对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检察机关要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新要求,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以“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为切口,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检察产品,在每一个具体案件办理中落实和体现宪法法律规定的人民主体地位,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传承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智慧,助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商鞅认为:“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治理国家必须以法为本。殷周王朝变动产生了“明德慎罚”思想,第一次明确把“德”与“刑”结合起来,作为统治者为政手段,主张“以德化人,教而后刑”,并不断发展演化出“德主刑辅”“宽猛相济”“刑罪相称”等理念。这些优秀的传统文化理念告诉我们,“刑乃惩恶于已然、德乃禁恶于未然”。明德是道德教化,刑罚则是惩罚手段。“慎罚”即认真对待刑罚,在合理的限度内使用刑罚,使刑罚达到预期目的、避免事与愿违的结果的一种主张。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明德慎罚”的法律原则,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等,落实当严则严。对于轻微犯罪案件以及其他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通过发挥“宽”的教育作用,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充分借鉴“调处息争”的重要方法,持续深化12309检察服务中心职能,落实“领导干部包案”“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简易公开听证”等制度,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主动延伸检察触角,探索融入基层社会创新治理大格局,在镇(街道)、村(社区)两级综治中心分别设立12309检察服务工作站、联络点,广泛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线索收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宣传等工作,将法律监督关口前移,打通检察机关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最后一公里”。
汲取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髓,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作为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蕴含着丰富的法律思想、原则和方法,对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有着重要价值。要坚守“公正无私”的基本原则,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制度防线,“法不阿贵”“法尚公平”“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等,表达了人们对司法公正的强烈要求。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不偏不倚,不徇私情。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案件、热点案件,持续深化落实检察听证、人民监督员、检务公开等制度,加强释法说理、以案释法,以可感可触可信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眼前、就在身边。
弘扬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成果,讲好新时代法治故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和精华所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过程中,不仅能够增强文化底蕴和人文素养,还能够提升公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和信任度;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领导干部带头讲法上讲台、研讨交流会等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和法律工作者深入解读传统法律文化的内涵和价值,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髓融入检察工作中,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法治力量的同时,也能感受到中华文化的魅力;要弘扬“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以图文、微动漫、小视频等方式生动展现新时代检察机关的工作成果和感人故事,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有效融入群众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要发扬“吏民习法”“讲读律令”的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实“法治六进”活动,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传承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我们要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精神内核和价值追求,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法律监督工作的质效,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公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和支持,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作者单位:镇安县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