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着力赓续中华文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历史长河,积淀着丰厚的智慧成果。其中,以“民为邦本”“执法如山”“以和为贵”等为标志的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和朴素观念,对助力新时代人民法院司法审判事业现代化具有培根铸魂、引领方向和凝心聚力的作用。
“民为邦本”贯通司法为民理念。“民为邦本”典出《尚书·五子之歌》,原文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意思是说,民众是国家的根本,只有百姓安居乐业,根本稳固了国家才能安定。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法院,“人民”二字重若千钧。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在陕甘宁边区推行便利人民群众的审判制度——马锡五审判方式,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近年来,人民法院坚持将群众满意作为执法办案第一标准,紧紧围绕为民情怀,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立案登记制,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依法为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妥善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推动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以“菜单式”服务为群众解纷提供多样化选择。同时,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争创“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聚力破解执行难题,千方百计兑现群众胜诉权益,推进数字法院、智慧法院建设,为执法办案插上“云翅膀”,确保公平正义“不掉线”,以温情司法温暖人心。这些都是广大法院干警传承优良司法传统、汲取智慧力量、践行新时代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写照。
“执法如山”彰显司法严谨权威。“执法如山”的历史典故讲述了雍州司户(审判官)李元纮不畏权贵屈服,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律令为准绳,作出公正判决的浩然正气。历史上,人们熟知并称颂的包拯、海瑞、于谦等古代先贤,他们秉公执法、刚正不阿,以己之力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必须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从而真正坚守法治信仰、自觉公正司法、维护法律权威。我们要向邹碧华、周春梅、宋鱼水等法院英模人物学习,用生命捍卫正义,以公正良善作为标尺,在公正司法的道路上一丝不苟、笃定前行。“执法如山”的时代价值,还体现在人民法院依法惩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能发挥上。只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才能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和尊崇。
“以和为贵”共建和谐社会。人民法院大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充分发挥调解优势,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弘扬了“以和为贵”的价值观念。同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办案,在惩治违法犯罪、司法守护生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兑现胜诉权益等审判执行工作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社会及群众的情感认同和行为自觉。此外,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对社会价值的规范、指引、评价、引领作用,将天理、国法、人情以及和谐、公正、便民等司法理念运用到矛盾纠纷化解中,积极推进司法公开,通过观摩旁听、开展庭审直播、发布典型案例、公布裁判文书、参与影视制作、推行巡回审判、举办普法宣讲等多种形式讲好法治故事,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合力构建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必要性。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司法过程必须着眼当前审判实践需要和法院“四化”队伍建设目标,特别是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司法需求,我们应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度挖掘、提炼、展示中华司法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内涵,使之与时代需求一脉相承,从而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张萍 任丹江 分别为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办主任,宣教科副科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