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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召开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

作者:常轩 郭朝霞

9月22日上午,咸阳市召开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咸阳市政府新闻发言人李春主持。

会上,咸阳市生态局副局长赵永刚、咸阳市教育局副局长马普庆 、咸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赵英立、咸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副局长王文学现场回答了记者提问。

赵永刚介绍,在空气质量上2023年1-8月,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32天,优良率为54.3%。其中:优29天,占11.9%;良103天,42.4%;轻度污染72天,占29.6%;中度污染20天,占8.2%;重度12天,占4.9%;严重7天,占2.9%。 在降尘上截至8月底,市区自然降尘均值为5.8吨/平方公里·月。全市13个县市区和高新区、文体功能区自然降尘量均值为6.0吨/平方千米·月。 在城市水环境质量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截至2023年9月,咸阳市市级5个水源地,1-4自来水厂水和羊毛湾水库水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的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在地表水环境质量上截至2023年7月底,全市21个断面,1个断面缺测,其余20个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6个,占比80.0%;Ⅳ~Ⅴ类水质断面3个,占比15.0%;劣Ⅴ类水质断面1个,占比5.0%。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水质断面下降5.0个百分点,Ⅳ~Ⅴ类断面持平,劣Ⅴ类水质断面上升5.0个百分点。在城市声环境质量中上半年,昼间监测20点次,达标20点次,达标率100%;夜间监测20点次,达标12点次,达标率为60%。较上年同比昼间达标率上升15%,夜间达标率下降10%。

赵永刚表示,开展“无废城市”是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内在要求。到2023年底,初步形成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框架。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降至1.1吨/万元,综合利用率达到7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降幅达到10%;畜禽粪污、秸秆等主要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基本建立;社会源及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工作稳步开展。(常轩 记者 郭朝霞

(编辑:张群)